社会救助
1、2007年成立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该局为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副局长1名。其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区临时性救助和慈善事业具体业务,以及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委托其行使的城乡社会救助行政管理职能。
2、农村低保。从2007年10月起,我区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由6440人增加至7000人,月人均补差由20元增加至24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73.32万元。
3、城市低保。低保标准提高,2007年年内先后三次提标,从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先后提高至每人每月165元、180元、195元;针对物价上涨的情况,2007年10月每人一次性补助30元。月人均补助逐年提高,2005年月人均补助79.5元,2006年提高到87.3元,2007年达到114元;2007年累计保障139422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1596.9万元。
4、2007年区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同时实行事前、事中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城市医疗救助全年达到593人次,救助资金7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3461人次,人均医疗救助302元。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2006年和2007年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19人次。
救灾工作
2006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49万元,恢复重建灾民住房157户,252间,100%完成恢复重建任务;2007年我区连续遭受旱灾、风雹、洪涝灾害袭击,特别是“7.8”特大洪灾,涉及范围广,受灾人口多,倒房数量大;民政部门积极履行救灾职责,共发放救灾款110.7万元,其中:自然灾害和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108.7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款2万元;帮助灾民恢复重建住房401户、1094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100%,切实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
1、农村五保供养。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2017人,其中集中供养712人,分散供养1305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2、敬老院建设。2007年共投入资金110万元,新(改)建敬老院3所(含2所五保集中供养点),新增床位259张。目前,全区14个乡镇共有敬老院15所(床位759张),均属砖混结构,占地总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5.3%。
3、实施“霞光计划”和“幸福家园”工程。目前已建成“泰安镇长征村五保集中供养点”和“蓝田镇杨桥村五保集中供养点”,“幸福家园”工程已立项报省民政厅,蓝田镇已完成选址、规划设计和启动建设工作。
4、“明天计划”工程。为本区域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身患残疾的弃婴、孤儿办理了“明天计划”的免费治疗手续,共有3名孤残儿童通过泸州医学院的手术治疗,得以康复。
5、民福企业。每年坚持对我区民福企业进行年检,目前我区7个民福企业共安置199人,其中残疾人73人(占企业生产人员的比例达37%)。
6、安居工程。大力实施“惠民”安居工程,2007年农村安居建房已搬迁户134户,占全年任务数的149%。
慈善事业
加强“爱心超市”制度建设,规范经常性社会捐赠管理工作,自2006年以来,“爱心超市”共发放捐赠款34363元,物品18000多件。2007年11月29日,成立了“江阳区慈善会”;目前慈善会收到各界捐款42.45万元,已用于救助城乡贫困、重病等人员30.48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2007年10月—2008年1月依法开展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201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功。二是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19项村民委员会自治制度。三是泰安镇、方山镇、黄舣镇、弥陀镇、江北镇、况场镇和通滩镇先后于2006年和2007年成功创建为“村民自治模范镇”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四是开展村落社区试点建设。2006年11月28日,全省第一个试点村落社区——江阳区邻玉街道先锋村新糖房社区的志愿者协会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区的村民民主自治探索着走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社区建设
1、加强领导。一是4月29日召开了全区社区建设工作会,表彰了10名先进社区干部、10名先进社区志愿者和10个先进社区,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2007年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活动的意见》。二是指导和帮助北城街道、邻玉街道、大山坪街道向社会招聘15位社区干部。三是在大山坪街道新建了大较场和山岩脑两个军嫂社区,在全省属首列。四是完成了全区45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在南城街道办事处澄溪口社区进行了城市社区直选试点工作。
2、建立社区干部激励机制。一是从今年1月1日起,社区工作者月补贴提高100元,同时还为社区工作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在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选时,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
3、阵地建设。区政府投入40万元在3个城市社区和2个乡镇社区开展阵地达标建设。
4、创建工作。一是鹅宝山、宪桥、邻江三个社区被授予市级“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单位”称号。二是黄舣镇黄舣社区、弥陀镇弥陀社区、江北镇江北社区、通滩镇通滩社区、况场镇况场社区被区政府授予区级“和谐社区”称号,黄舣镇、弥陀镇、江北镇、通滩镇、况场镇被授予市级“社区建设示范镇”称号。三是指导和帮助社区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环保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大山坪街道南苑社区创建为“四川省充分就业社区”和“四川省首批绿色社区”;大山坪街道纪念标社区荣获“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大山坪街道刺园路社区创建为“四川省商业示范社区”。
5、社区服务。一是继续加强社区服务队伍,现各街镇服务人员达1650余人;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142个,参与服务的各类人员达到9150多人。二是城市社区基本建立了“时间储蓄所”,每个社区均建立了1—3个“爱心超市惠民点”。三是挂牌成立了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6、社区共建。与中国农行泸州分行开展共建活动, 11个城市社区与农行下属分理点结对,开展互助共建活动,农行慰问我区困难户90户。2007年对大力支持社区建设的泸州医学院等10个共建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7、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07年7月市人才办派遣社会工作者刘洁到北城街道濂溪路社区工作;2007年11月我区确定康华苑、濂溪路、鹅宝山等三个社区为试点单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开始。
民间组织管理
全区已登记的民间组织168个,分机支构38个,其中社会团体94个,分支机构3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4个。2007年新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6个,社会团体24个。年检的社会团体69个,分支机构年检34个;办理社团变更登记5个,分支机构变更登记14个。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48个。
婚姻登记
严格按《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2006年和2007年办理结婚登记9782对,协议离婚3050对,登记合格率100%。
收养登记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2006年和2007年依法开展收养登记36件,登记合格率100%。
区划地名
全区18条乡镇行政区域界限首次进行了图上联检;完成了张坝景区办事处的报批和建制工作;完成了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界限划分工作;地名数据库的录入工作完成2400余条。
殡改工作
2006年全区死亡3741人,火化遗体1646具,火化率44%,土葬罚款65万元,处罚率62%;2007年全区人口死亡2803人,火化遗体1822具,火化率65%;土葬981具,处罚883起,罚款158万元,处罚率提高到90%;南街、北街、大山坪城市三个街道火化率100%。依法对黄金山墓园进行了清理整顿和监控,对城区违规停灵(站)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反映较大的(站)点进行了调查处理。2007年9月14日,在况场镇鱼项村成功地实施了五保户郭龙平死亡后遗体的起尸火化,对全区殡改工作产生巨大影响。
双拥工作
2006年荣获泸州市双拥领导小组表彰的“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陈丹局长荣获民政部“援建军营图书室 共建学习型军营”先进个人荣誉表彰。2007年组建了2个军嫂社区和1个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学校,公开招考4名军嫂到社区工作。组建了1支女子民兵连和1支女子民兵军乐团。深入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为77105部队充实了军营图书室设备,为武警泸州市支队购置电脑4台,军政军民团结,共谱鱼水深情。
优抚工作
一是2007年经请示市政府,追认方山镇龙华村村民张中宽同志为烈士。二是近两年来严格按照市上规定的自然增长幅度,按时按标准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除上级财政下拨的经费外,区财政每年增加投入近30万元,2006年支出优抚事业费用180万元,2007年支出202万元。牺牲病故抚恤2006年发放40万元,2007年发放37万元;残疾抚恤标准逐年逐次提高;目前全区有伤残人员397人,年发放伤残抚恤金202万元。三是群众优待方面,2006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户平1050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户平200元;2007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户平1100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户平200元。2006年区政府投入资金21余万元,为15户贫困优抚对象建房;2007年投入资金36.3万元,为38户贫困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极大地改善了优抚对象的住房条件。四是2006年全区17个乡镇街实行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共建个人帐户1038个;2007年认真开展参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登记工作,目前共确认参战合格人员823人,参加核试验合格人员11人。
除定期定量补助外,对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困难而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临时补助,2001年至2007年共为优抚对象解决临时补助683426元。
退役士兵安置
两年来共安置复员转业退伍军人817人,其中复工复职23人,城镇安置300人,农村安置494人,办理自谋职业162人;区属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2007年增加为义务兵32372元、转业士官48558元;办理自谋职业优惠证123个,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1万元。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培训率到达85%,推荐农村退役士兵就业26人。
老龄工作
2006年区委、区政府把老龄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进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14个乡镇和1个街道成立了老年协会,建1所老年示范大学,发展老年学校3所。石寨乡凤龙村被全国老龄办授予“全国敬老模范村”荣誉称号。建立了区老年人法律援助站,当年办理涉老案件3件。百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2007年全区8个单位创建为“市级敬老模范乡镇”,73个村、社区受到区政府表彰;积极开展慰问活动,全年共发放慰问金3400元,百岁老人补助69600元。
党风廉政建设
两年来,深入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三项清理”工作;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切实改进了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定期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发生。切实抓好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深化效能建设;开展惠民行动督促检查,确保惠民行动顺利实施;对城乡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实行全程代办制,提高了办事效率。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公开了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限等内容,选派1名同志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健全了江阳民政局内外网站建设,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