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市发生各类生产伤亡事故1773件,死亡325人,受伤1432人,直接经济损失2124.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6.34%,其中:道路交通死亡210人,同比下降7.48%;工矿商贸企业死亡89人,同比下降3.26%(煤矿死亡33人,下降29.79%);火灾死亡6人,同比下降60.00%;水上交通死亡4人。全年发生重大事故6起,与上年持平,未发生特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安全责任落实 1.市政府与各个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观看广安“三一五”特大沉船事故警示教育片,市长朱以庄对全市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4点具体要求。3.根据省长张中伟对长江“一一·二”采砂船重大翻船事故的批示,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市安委会扩大会),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会议。4.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个产煤县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县安监、经委、国土、公安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副市长李继郁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制定《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定23个行业安全的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以权定责”的原则,明确29个市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全市上下按照安全责任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涵盖所有行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在全市初步形成。
基层安全管理 在总结推广合江县榕山镇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确定30个沿江、沿河和煤矿、危化品生产较为集中的乡镇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通过创建活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基本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在全市构建起船有随船监管员、乡村道路有乡镇安监员、煤矿有驻矿煤监员、高危企业有注册安全主任的一线安全监控网络。截至年底,全市基层一线有随船监管员、乡镇安监员、驻矿煤监员、义务安全监督员、注册安全主任2000余人。
行政委托执法培训 为解决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有责无权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的要求,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于5月10日至14日,组织全市135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安办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委托执法的专门培训,明确委托范围和权限,经考试合格有25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基层的安全执法监督工作。
整治安全隐患 根据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市安委会讨论确定全市公路、水运、煤矿、消防、学校、水库等6大类、32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有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方案和时间,限期整治。市政府安排3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隐患整治的补助和重大安全措施项目。截至年底,完成6项省级重大隐患和31项市级重大隐患的整治,1项正在实施整治(古蔺县太平镇消防系统改造,等待与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债项目统一实施),累计投入整治资金上亿元。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1.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整顿活动,重点解决“挂靠”车的安全管理问题,对全市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进行“三化一分离三结合”改革,实施全市超长线客运统一滚动发班,初步解决运输公司之间低价互相抢客的恶性竞争,忽视安全管理的问题。2.加强对国道、省道超速行驶的监控力度,重点查处乡村道路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3.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专项整治、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决战70天,压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校车集中清理排查整治、321国道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1.吸取广安岳池“3·15”特大沉船事故的教训,出台《关于开展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以“两整顿一加强”为主要内容的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交通海事部门在汛期前完成对所有客渡运船舶的附加检验,重新核定乘客定额,并在船上张贴“检验合格准予投入2006年汛期营运”专用标志。3.对全市的渡口、客渡运船舶进行清理,建立客渡运船舶船名录和渡口统计表。4.开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船舶的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40艘,非法载客船舶11艘。5.加强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巡查,交通海事监管人员、乡镇政府管船人员坚持每天早上第一班客船发航前(多数为6点至6点半),赶到重点渡口、码头进行早查和现场监控,进入主汛期后,由市海事局和相关区县海事处分七段对长江、沱江、赤水河实施巡航监控。6.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客渡船超员、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除顶格处罚、暂扣证书证件外,公安部门还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治安拘留,对查获的“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船舶,一律“查获一艘、没收一艘、拆毁一艘”。7.针对“11·2”沉船事故暴露的采砂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采砂、运输安全。全市有采砂(石)船63艘,其中证照齐全的35艘(市水利局办证8艘、区县水利局办证13艘、国土部门办证14艘),其余28艘正在督促整改过程中。
煤矿安全监管 1.落实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制定煤矿瓦斯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步骤、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对7对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的矿井派出督导工作组,各产煤县按一矿一策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认真开展整治。2.落实煤矿关闭工作,全市有17对矿井在省政府通报的3批关闭矿井之列,市、县两级政府对关闭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落实关闭责任和相关工作要求,应关闭的矿井全部落实到位。3.在全市组织开展2次煤矿联合执法大检查,下达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决定书105份,责令停产整改矿井38个,暂扣22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款229万元。对煤矿有重大隐患、监管履责不力的驻矿煤监员,解聘处理1人,行政处分2人,通报批评1人。4.出台《泸州市煤监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煤监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对失职渎职责任追究作相关规定,并对煤监员的待遇和经费保障提出明确要求,使其安心工作,切实稳定井下一线监管队伍。
消防安全监管 1.在全市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通道、疏散出口阻塞和占用,消防器材、设施不足、设置不合理,灭火疏散预案不完善、演练未落实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及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全市在“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期间,检查单位和场所2014个,查出火灾隐患1855起,责令“三停”17起,处罚231起,罚款48万元。2.在四川警察学院组织“11·9警校共育”联合灭火演习,市领导及有关单位领导观看演习。3.布置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危化品安全监管 1.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2.狠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违法行为,4家公司被取消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2家公司被责令重新进行专项整治。3.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全市组织3次大规模的查处打击活动,查处非法生产窝点94个,收缴氯酸钾447.5千克、成品半成品4049饼、引线10万米,处罚款6万元,给予治安拘留52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市长朱以庄在《泸州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副市长李继郁在泸州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在城区主要街道和大型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在主要地段悬挂安全标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白塔广场设立主会场,组织以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3.在白塔广场组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诚信承诺万人签名”宣传活动。4.在全市驾驶员中开展斑马线文明让行活动。5.通过手机短信息服务功能向全市用户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6.在《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刊登、播放安全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书写、悬挂各种安全生产标语1万余幅(条),设置宣传咨询点300余个,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办墙报、板报等专栏280余期,播放安全生产录音、录像1000余场次,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80余万份,举办各种安全培训班200余期,培训3万余人。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2006年初,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全市设宣传点2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多万份,展出宣传挂图1500余幅、展板50余张,出动宣传车150余台次,悬挂横幅、书写张贴标语7500多幅(条),办板报、墙报等专栏100多期,发简报20多期,免费发放安全警示教育光盘1500余张,召开各种安全会议250余次,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2000余次,新闻媒体跟踪宣传报道200余次。
宣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举办泸州市宣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座谈会,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市属及驻泸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区县安监局长参加会议。2.在《泸州日报》全文刊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3.组织全体成员单位到街上设置宣传点,向过往行人宣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散发宣传资料3万份,并在城区主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标语。4.组织翻印《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3万册,供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安全教育培训 1.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干部44余人参加省安监局举办的安全监察员等各类安全培训班。2.组织全市135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安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培训,经考试有25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3.全年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陆交通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80余人。4.狠抓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80余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5331余人,其中电工2618人、焊工1668人、起重机械作业562人、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302人、登高架设作业176人,制冷作业5人。对2809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培训换证。5.加强对农民工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年举办培训班250多期,培训从业人员5万余人。
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年组织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专项检查8次,重点检查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旅游、学校等行业或领域,共检查重点企业2914个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685件,现场督促整改2550件,限期整改135件,责令停产整改矿井38个,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2个,关闭煤矿1个,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9个,收缴氯酸钾447.5千克、成品半成品4049饼、引线10万米,取缔“三无”船舶340艘、非法载客船舶11艘,捣毁非法客运三轮车96辆,4家公司被取消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2家公司被责令重新进行专项整治。
重大安全事故查处 全年全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起,分别是古蔺县“三一O”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叙永县“五一八”枝子花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叙永县“六三”(321国道,外地车肇事)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龙马潭区“10·1”(江阳区长通公司)客车重大燃烧事故、长江“一一·二”采砂船重大翻船事故、古蔺县“一二·四”(宜宾客车翻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一一·二”采砂船事故已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正在办理报批结案手续。(张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