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江府办发〔20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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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泸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泸市府办函〔2008〕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经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转发如下,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泸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的要求,依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特制订《泸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一、全市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市土地调查作为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全面查清我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科学决策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全市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严格管理土地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支撑。
二、全市土地调查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用两年半时间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直接掌握真实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市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等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省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农村土地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区县为基本单位,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实地调查全市城镇以外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城镇土地调查
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三)基本农田调查
由区县组织,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市、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省市县土地利用数据库。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以市为单位,结合市级管理模式,整合各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省组织对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全面整合,建立省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满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基础数据的要求。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数据库要为国家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对各级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提供服务。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库之间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
2.建立市、县地籍信息系统。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城镇土地调查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五)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全省各级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对全省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市、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3.成果分析。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科学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全市各级土地调查报告。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按国家统一部署,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方法
(一)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
农村土地调查要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括航空、航天获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采用基于DEM和GPS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GPS/IMU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尽量收集采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航空图片做工作底图,提高调查效率。
(二)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城镇土地调查采用解析法。
(三)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以区县为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图形平台,以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为后台管理数据库,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对土地利用的图形、属性、栅格影像空间数据及其它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借助网络技术,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方式,有效存储与管理调查数据。考虑到土地变更调查需求,采用多时序空间数据管理技术,实现对土地利用数据的历史回溯。另外,由于土地调查成果包括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权属调查数据以及土地动态变化数据等,数据量庞大,记录繁多,采用数据库优化技术,提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的运行效率。
(四)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
借助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全市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按照“省-市-县”三级结构分级实施,实现各级互联和数据的及时交换与传输,为国土资源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土地基础信息和应用服务。
(五)土地调查的比例尺精度
全市农村土地调查以1:10000比例尺。
在城市和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等城镇范围内开展大比例尺调查,即在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开发区、工业仓储等城镇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
三、全市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
通过开展全省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省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土地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各级行政区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各级行政区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各级行政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各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各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全市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各级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各级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各级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各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影像数据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
3.各级遥感影像数据库;
4.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
5.各级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四、全市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1.2007年7月1月至2007年12月,完成市、区县全国土地调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立,完成本市各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经费测算工作,落实工作经费。
2. 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市本级及区县对全国第二次调查工作的专业队伍的选定工作。
3.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省城镇以外农村每块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并在现有各县城和市城市规划区1:500数字测绘已有的成果基础上,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完成城市规划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
4.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汇总统计调查,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5.2010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全国土地利用数据库提供数据库成果,实现全国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6.通过变更调查,将土地调查成果统一到
(二)组织实施
1.我市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发改委、经委、监察、民政、财政、人事、国土、规划建设、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统计、测绘等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各级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负责;涉及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基本农田和农用地、环保、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料有各级民政、建设、水利、林业、农业、环保、测绘等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各级国土管理部门与统计部门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市、区县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
2. 市、区、县调查任务分工
(1)市承担工作任务
①市级汇总及数据库建设。包括: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初检,县级接边和数据汇总工作,1:10000 → 1:50000 → 1:100000 → 1:250000土地利用数据缩编处理,建设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②城镇土地调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与市级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城镇土地调查和地籍数据库建设。
③市辖区内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调查。开发区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要重点掌握真实准确土地利用情况的区域。由市组织完成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土地调查。开发区调查在城镇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内容包括开发区各类产业用地面积、空间布局和结构,土地利用强度、集约度等,并制作开发区土地利用挂图。
④设备购置。购买市级开展土地调查必备的计算机、磁盘阵列、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系统;购买用于数据传输的通讯设备、汽车等交通设备。
⑤组织实施等其他工作。包括全市土地调查宣传工作,技术指导、调查办公室工作、项目招投标、总结表彰及其它有关实施保障等工作。
(2)区县承担工作任务
①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包括组织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和分布情况;开展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以及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调查;配合省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②完成基本农田调查。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开展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基本农田规划、划定和调整的资料,将基本农田地块上图,并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③城镇土地调查。完成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及县级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城镇土地调查,并建设地籍数据库;可同时组织完成其他建制镇和村庄内部的地籍调查。
④设备购置。购买开展土地调查必备的计算机、磁盘阵列、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系统;购买用于数据传输的通讯设备、汽车等交通设备。
⑤组织实施等其他工作。包括土地调查宣传工作,技术指导、调查办公室工作、项目招投标、总结表彰及其它有关等工作。
3.保障措施
全市土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高,经费支出大,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要从政策、技术、机制和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全市土地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状况、新增建设用地数量核建设用地总量、农用地转征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及基本农田数量核实、新增建设用地数量核定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调查成果为依据。未按期完成调查任务的区县,将暂停其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审批的审查报批工作。
(2)技术保障
①我市将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汇交办法》、《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查及检查验收办法》、《泸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指导全市土地调查工作。
②按照四川省土地调查资质审查(单位目录登记)制度,只有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
(3)机制保障
①项目招投标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区县为单位,以土地调查项目为单元,实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职责、项目任务、成果质量、以及项目进展要求、经费支付方式等;推行项目监理管理制和项目质量检测制度,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单位为项目监理单位或检测单位,项目监理或检测单位全过程跟踪检查项目进展和检测成果质量。
②成果核查制度。国家、省充分利用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技术对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全面检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核查通过后方可申请检查验收。
③检查验收制度。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保证成果质量;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土地调查成果由县级自检、市级负责组织初检、省调查办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预检、省级组织验收的四级检查验收制度。
(4)经费保障
全市土地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按国务院38号文“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经费上要给以保证”和省政府20号文“由省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级负责并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的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的要求,各级财政要把土地调查经费作为重点保障项目,确保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财政、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核定土地调查经费,编制预算,经费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收益等,必须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同时,要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经费执行的监督检查。
(三)宣传培训
全市各级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土地调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全省土地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技术、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方面的统一培训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试点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 调查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