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查获一起销售仿冒警察制服及其标志案件。
9月18日,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前进下路6号楼9号、10号门市发现,门市经营者黄一(化名)、张小(化名)非法公开出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的人民警察制式衬衣、警衔标志以及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标志。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在两个门市货堆中查获仿人民警察制式衬衣数十件,以及大量仿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标志。民警立即将查获的仿警服及标志予以扣押,并将黄一、张小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经查明,6月以来,黄一、张小在成都某军品经营部购买了数十件仿人民警察制式衬衣以及仿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标志,带回泸州进行公开销售。区公安分局依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的规定,对黄一、张小分别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