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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财政局建立区级非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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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数据来源:江阳区党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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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对象。区级非预算单位,是指未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区财政有资金缴拨关系的区级企事业单位、中央或省驻泸单位及市级单位。
    二是明确帐户。各非预算单位只能申请备案一个办理财政资金拨款收入的基本活期存款账户,备案后不得随意调整银行账户。
    三是明确程序。各非预算单位在收到区财政局预算安排通知单后,填写《泸州市江阳区区区级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区财政局备案。区财政局国库股根据拨款通知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备案的银行账户,未备案的银行账户,不予拨付财政资金。
    四是明确责任。各非预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区财政备案的银行账户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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