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泸州市江阳区南街办事处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1
联户承包及联户清扫有偿服务费
元/㎡.月
0.3
泸市价[1996]非字2号
2
社会抚养费
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170号令)泸江府发[2003]108号
监督电话:12358
咨询电话:3123617
泸州市江阳区物价局监制
注:涉企收费项目在备注栏标注△,涉农收费项目在备注栏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