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决算
2022年度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区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提供信息收集、调研分析等辅助性工作。
2.负责实施全区全民参保计划的人员登记、数据收集等事务性工作。
3.为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提供行政辅助、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经办体系内部审计和内控管理工作。
4.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工作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监测江阳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并开展运行分析。
5.承担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江阳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扩面、人员增减、缴费申报工作。
7.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础信息、参保登记(不包括人员参保终止注销)、缴费管理相关保险发放、核对、冒领追回等;负责全区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信息、享受城乡居保权益等个人权益记录及管理工作;负责为个人提供城乡居保权益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
8.负责江阳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数据代收、待遇核对和发放、账户管理、关系及基金转移。
9.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承担江阳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10.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等业务的档案管理并开展相关查询服务。
11.负责江阳区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以及调整的经办工作。
12.完成区政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二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公人员编制14名,事业人员编制26名。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泸州市江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 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服务中心
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79.4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26万元,增长0.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困难群众代缴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27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82万元,占83.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67万元,占16.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2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34万元,占60.12%;项目支出510.15万元,占39.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9.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26万元,增长0.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困难群众代缴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97万元,增加12.1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困难群众代缴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58万元,占78.51%;卫生健康支出21.05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47.19万元,占3.68%;城乡社区支出206.67万元,占16.1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79.4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1(项)01: 支出决算为100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210(款)11(项)01:支出决算为2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类)212(款)08(项)99:支出决算为20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4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区县等社保基金业务核查等业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7万元,比2021年减少11.09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采购慰问品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区级企业退休管理工作活动经费项目、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工作、退休村干部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市级退休人员管理经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2022年区级企业退休管理工作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31万元,执行数为10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稳定安全。
(2)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1万元,执行数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增加大厅基础服务设施,提升大厅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提升业务经办效率,不断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率、质量和水平,实现社会保险费协作征缴。确保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的稳定性。
(4)退休村干部养老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44万元,执行数为2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原退休村干部待遇确定机制。确保原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原退休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68万元,执行数为5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2022年市级企业退休管理工作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6.51万元,执行数为11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市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稳定安全。
(7)2022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6.67万元,执行数为20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1(项)01:指社会保险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210(款)11(项)01:指行政事业单位卫生与健康支出。
11.城乡社区(类)212(款)08(项)99:指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制度落实方面的制度。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2022年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负责江阳区企业、个体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登记及转移工作;负责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工伤保险赔付审核,养老、工伤待遇支付及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我局共有编制40人,现有事业人员24人在编,在编参公人员1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1279.4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增加了85.26万元,增加7.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1279.4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25.84万元,下降1.9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单位按照年初预算目标,严格控制管理各类收入、支出,全面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的同时,力争做到节约成本。无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更深入了解各项收支情况,便于以后更加合理规范管理。
(三)自评质量
从整体上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做到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力争全面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严格控制人员经费。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高质量完成年初预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做到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力争全面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严格控制人员经费。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全面保证各项政策项目的实施,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二)存在问题。
绩效考核指标设置过于片面化,无法针对每一个项目做出精细化、贴切的考量,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绩效考核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无法从深层次上发挥绩效考核作用。使考核结果流于形式。
(三)改进建议。
提高对绩效考核的认同性,把不同项目转化为数据时,就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考核指标与工作实际、职工能力相结合,要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的操作性。
附件1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区级企业退休管理工作活动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指导监督管理。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从项目提出、实施、验收和实施后管理,均有明确分工和监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区委办、区府办转发《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3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泸江委办发〔2004〕71号)文件精神。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已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筹资渠道合理,资金来源明确,到位时间及时,条条复核实施。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从项目提出、实施、验收和实施后管理,均有明确分工和监督,确保每年春节、重阳节等重大传统节日,退休人员均能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移交我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其中社区管理经费10元,退休人员活动费15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区府办转发《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3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泸江委办发〔2004〕71号)文件精神,移交我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其中社区管理经费10元,退休人员活动费15元。到2021年12月底实际退休人员为44463人,实际支出金额为105.31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2年区级企业退休管理工作活动经费,预计到2021年12我区退休人员44463人,合计金额105.31万元。到2022年底已全面完成该项项目的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具有可行性。有前期计划,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财务制度健全,有具体实施时间,实施条件;资金足额保障,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本项目通过市场调研和聘请专家论证等方式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金额为1053127.5元,批复金额为1053127.5元。该项目依据2012年《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2012-10)和《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管理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泸江委办发《2004》71号)精神。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该项目计划所需经费壹佰零伍万叁千壹百贰拾柒元伍角(小写:1053127.5元)。批复金额为壹百壹拾万元整(小写:1053127.5元。)实际到位金额壹佰零伍万叁千壹百贰拾柒元伍角(小写:1053127.5元)。
该项目资金均为区级财政拨款,资金划拨及时到位,资金到位使用率100%,任务圆满完成。
3.资金使用。
按相关工作要求已完成了区本级企业退休职工44463人的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和慰问品发放工作,认证率达到99%以上。全年工作经费及慰问品采购支出合计1053127.5元。参加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人员满意度98%以上。
资金使用情况:1.采购慰问品:我区退休人员44463人*8.9,金额为395720.7元。2.划拨镇街活动经费合计657406.8元。合计金额为1053127.5元。 已按进度支付完毕,支付金额与预算相符。
退管经费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备,并设有专门的基金管理股,对账务进行单独核算。各项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随着财务制度的不断完善,资金使用率不断提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于2022年11月21日进行项目论证、2022年11月25日挂网公示,2023年1月3日签订合同,2023年1月13日交货验收并进行发放。本项目采购完全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在财政和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各乡镇街道活动经费由各乡镇街道打报告申报,经领导批准后划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已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筹资渠道合理,资金来源明确,到位时间及时,逐条复核实施。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从项目提出、实施、验收和实施后管理,均有明确分工和监督,确保每年春节、重阳节等重大传统节日,退休人员均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三)项目监管情况。
本项目采购完全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在财政和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相关工作要求已完成了区本级企业退休职工44463人的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和慰问品发放工作,认证率达到99%以上。全年工作经费及慰问品采购支出合计1053127.5元。参加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人员满意度98%以上。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为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做好今年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二是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区级退管经费完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拨付。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主要为人脸识别自助认证,退休人员流动性较大,春节慰问品发放已不适应当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需求。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规范、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适应当前退休人员需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式。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
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该项目的代管部门。本项目基本实现了对泸州市社保局代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标。根据2012年《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2012-10)和《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管理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泸江委办发〔2004〕7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基本实现了对泸州市社保局代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标,活动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其中:社区管理经费10元;退休人员活动费15元,重点用于重阳节、春节慰问等。该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具有可行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项目计划,预计执行进度,对照绩效目标评价表,按照预期指标值逐条核对,按照量化指标和比重计算分值。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完全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划拨及时到位,资金到位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制度健全,并设有专门的基金管理股,对账务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已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筹资渠道合理,资金来源明确,到位时间及时,逐条复核实施。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从项目提出、实施、验收和实施后管理,均有明确分工和监督,确保每年春节、重阳节等重大传统节日,退休人员均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相关工作要求已完成了代管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45814人的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和慰问品发放工作,认证率达到99%以上。全年工作经费及慰问品采购支出合计1145350元。参加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人员满意度98%以上。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社会效益:一是为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做好市级代管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使广大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二是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具有可行性,有前期计划,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财务制度健全,有具体实施时间,实施条件;资金足额保障,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主要为人脸识别自助认证,退休人员流动性较大,春节慰问品发放已不适应当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需求。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规范、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适应当前退休人员需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1T0000000396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4.00 | 51.68 | 51.68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4.00 | 51.68 | 51.6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惠及人数 | ≥ | 9000 | 人 | 15 | |||||||||||||||
质量指标 | 结算误差率 | ≤ | 10 | % | 15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完成时限 | ≤ | 12 | 月 | 1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100 | 元/年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特殊群体人员收入 | 定性 | 好坏 | 15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实现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全覆盖,助力参保特殊群体精准脱贫 | 定性 | 好坏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特殊群体满意度 | ≥ | 98 | %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1T000000039718-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做好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文明风尚,使退休人员共享改革文明发展成果。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0.00 | 105.31 | 105.31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0.00 | 105.31 | 105.3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惠及人数 | ≥ | 4.8 | 万人次 | 10 | |||||||||||||||
质量指标 | 支付资金结算误差率 | ≤ | 20 | % | 15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5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25 | 元/人·次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 定性 | 好坏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休人员持续享有该项待遇 | 定性 | 好坏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休人员对政府的满意度 | ≥ | 98 | %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1T000000039727-退休村干部养老金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退休村干部养老金确保原退休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原退休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5.00 | 24.44 | 24.44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0 | 24.44 | 24.4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惠及人数 | ≥ | 82 | 人 | 10 | |||||||||||||||
质量指标 | 退休村干部补贴结算误差率 | ≤ | 10 | %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限 | ≤ | 12 | 月 | 15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2500 | 元/人年 | 1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退休村干部收入 | 定性 | 好坏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解决退休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 | 定性 | 好坏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休村干部对养老金的满意度 | ≥ | 96 | %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2T000000310655-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6.67 | 206.67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6.67 | 206.6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2T000000344973-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72 | 2.72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72 | 2.7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2T000004993751-市级退休人员管理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6.52 | 116.52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6.52 | 116.5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50222T00000521143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区社保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81 | 2.81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81 | 2.8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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