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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30 15: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产业园区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园区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园区产业发展导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内企业宏观指导、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园区对外宣传、社会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国土、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引进、建设、生产等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园区涉外事务;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行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授予的其它职能;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江南科技产业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6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9家、规上服务业4家、限上商贸19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5亿元,入库税金2.1亿元,医疗康健、节能环保、商贸物流、科技服务等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全年实施重点项目31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2亿元,争取区外项目建设资金6000多万元。全面完成园区绿化、亮化工程和风貌塑造,高标准建成园区展示大厅和地标广场。引进项目27个,到位资金18.7亿元,盘活土地65亩,盘活存量厂房4.48万平米。

二、部门概况

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属行政机构,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757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5.17万元,占99.998%;其他收入0.16万元,占0.002%。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757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1万元,占6.27%;项目支出7100.62万元,占93.7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575.17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6119万元,增长420.21%,较2016年预算增长1795.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91.84万元,减少54.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58万元,占6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1万元,占2.94%;医疗卫生支出7.29万元,占1.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78万元,占5.9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占22.58%;住房保障支出16.17万元,占2.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和2016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8.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1.90%,较2016年预算数下降25.24%,主要原因2016年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在15年的基础上增加了招商引资接待费支出,同时也注意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等,所以16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下降了25.24%。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招商引资等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1571人,共计支出18.6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13%,较2016年预算数下降61.14%,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实行了车改,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万元,用于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0.84万元。其中用于园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410.84万元,用于园区建设支出35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99万元, 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了156.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9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妇联机关行政运行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负担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负担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负担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表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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