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文化馆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文化馆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馆肩负着整个江阳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文化艺术队伍的培训、文艺作品的创作指导编排工作和各项演出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本年度我馆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演出任务和培训任务,编排的舞蹈“世纪人生.蒋兆和”荣获泸州市第六届文化旅游艺术节舞蹈大赛一等奖,我馆编排的舞蹈“那一代人”荣获四川省青年舞蹈大赛表演二等奖。
二、部门概况
本年度实有机构数1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文化馆本年收入合计17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6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
2016年文化馆本年支出合计17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7万元,占90%;项目支出17.2万元,占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化馆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74.66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98.14万元减少23.48万元、较上年下降12%,较2016年初预算127万元增长38%。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74.66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98.14万元减少23.48万元、较上年下降12%,较2016年初预算127万元增长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化馆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48万元,下降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文化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1万元,占8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2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2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01(款)09(项):2016年决算数为144.0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2.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补贴和活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4.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3(项)2016年决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文化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59万元、津贴补贴2.08万元、绩效工资7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7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1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万元。
公用经费2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万元、印刷费0.91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1.64万元、物业管理费0.72万元、差旅费0.7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51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3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文化馆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文化馆2016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化馆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化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化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化馆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01(款)09(项):指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退休职工的补贴和活动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2(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3(项):指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职工住房补助。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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