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2020年度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8
第四部分 附件……………………………………………………32
附件1…………………………………………………………………32
附件2…………………………………………………………………44
第五部分 附表………………………………………………………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测与评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市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
2.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拟订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对区委、区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承办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
3.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总规模、结构和调控政策;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4.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协调全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林业、畜牧、水利等基本建设项目的转报、管理;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转报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转报全区能源、交通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按照电源开发权的管理权限,转报电源项目;转报、管理国家和省、市、区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及其专项资金;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6.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区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组织监管检查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承办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对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拟订水、电、气安装、检查维修收费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负责协调与毗邻县区重要商品价格的衔接;协调有关价格争议。按照价格权限组织实施和拟订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和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拟订省定价目录确定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和其他经营性服务政策和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
8.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专项调查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调查、审核、汇总、上报;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对制止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成本确认。组织实施和执行成本监审的法规政策;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涉纪、涉案、涉税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执法活动以及国家赔偿、补偿等事项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调解处理价格争议纠纷;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价合理性进行评审。
9.拟定全区粮食流通设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和区级救灾物资、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动用建议,落实区级救灾物资、重要物资的动员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粮食和物资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10.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1.协助做好政策性粮食质量监测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监测技术及粮食质量信息收集工作;承担救灾物资日常储存、轮换、和信息收集;协助区域粮食质量安全、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及粮食产后质量服务工作。
12.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13.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15.编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核、平衡和转报,安排、部署并组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重点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以工代赈专项资金进行监管。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保障经济有序恢复。认真分析疫情影响,及时提出措施建议,加快恢复我区经济基本面和运行常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对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分解细化情况和责任归属,及时将任务指标下达到各镇街、园区和相关部门。2020年预计增长5%,达630亿元。
2.强力攻坚项目落地见效。坚持重大项目区责任领导负责制,四大家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在一线,指导、协调、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将年度目标分解下达到月,严格对标打表,实行常态化开展项目进度跟踪。针对疫情影响,主动上门为重点项目提供防疫物资、防疫检测等,有力保障了项目复工复产。推行“定期核查、清单交账、单项考核、专项加分”机制,并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确保项目高效推进。我区2020年12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88.3亿元,实现年初目标。
3.着力稳定投资增长。密切跟踪疫情前后投资运行态势,科学统筹项目投资入库。狠抓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每季度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强化在库项目管理,深入挖掘项目潜力,支撑固定资产投资稳步上升。2020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3.2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1—11月,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2.9亿元,增速10.3%;1—11月,全区新入库项目153个,计划总投资594.9亿元,投资申报量、入库投资量、库存量均居全市第一。
4.积极争取国省项目资金。认真研究国、省资金投向及债券资金投放领域,加强在教育、卫生、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包装,动态储备项目130个,总投资226亿元。抓好申报对接,组建专班,加强与国、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申报符合专项政策的项目。截至目前,争取获批教育、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13个,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2.27亿元。
5.持续强化招投标监管。牵头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重点整治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依法办理招投标投诉举报,营造我区良好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年组织核查项目30个,核查比例为37%,移送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5个。进一步规范招标市场秩序,制定了《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核查制度》、《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异议处理操作流程》等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全年共规范实施公开招投标项目57个,控制总价15.55亿元,总中标金额14.26亿元,节约资金1.29亿元,资金节约率8.30%。
6.全力确保疫情期间价格稳定。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向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发放临时电费补贴;保障疫情期间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向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监测上报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报表870期,适时预警和调控重要商品价格,积极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稳定。
7.不断提升粮食储备水平。制定《江阳区疫情防控粮食应急预案》,开展粮油市场保供稳价,指导督促粮油企业及时复工复产,启动粮油价格和质量监测,确保粮油经营企业货源充足。完成疫情期间1500吨新增临时成品粮(大米)储备任务、完成省、市、区级储备稻谷7610吨轮换任务。扎实开展粮食安全检查,确保我区粮食储备安全充足。完成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任务、加快推进1.15万吨低温库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储备库项目二期分项验收、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验收。
8.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日“双公示”工作,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8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1300余条。推动23个部门在145个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形成“办事先查信用”的工作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评价,南城街道、况场街道、丹林镇高分通过测评。
9.高标准完成价格认证工作。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受理并办结公安机关、纪检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50件,认定金额1.14亿元,无一起复核、裁定发生,价格认定案件数量、金额均居全市第一位。
10.强化监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市、区政府交办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相关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市-区-镇街-管输企业沟通渠道,加强管道企业与管道过境的镇街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促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并邀请油气管道专家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改革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发展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717.3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各减少8235.04万元,下降75.2%。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
2020年度支出总计2529.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减少9929.33万元,下降79.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低温库建设资金、粮库智能化升级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71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5.76万元,占9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万元,占0.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5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08万元,占40%;项目支出1511.50万元,占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7.3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各减少8235.00万元,下降75.2%。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29.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减少9929.23万元,下降79.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低温库建设资金、粮库智能化升级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930.83万元,下降79.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低温库建设资金、粮库智能化升级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0.26万元,占3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1.47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类)28.87万元,占1.1%;节能环保支出(类)2.00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类)57.74万元,占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1197.72万元,占4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2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1.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2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4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1.1 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1.1 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6.1.2 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3.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1.3 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2.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2.2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差价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2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2.3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一样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一样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66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6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6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6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省、市工作组检查、调研我区项目工作等推进情况,接待其他市州、县区等单位来区发展改革局进行项目调研、考察、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发展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8万元,比2019年增加3.13万元,增加原因因为新增1名聘用人员,同时减少1名编制人员,支出差额增加3.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发展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设备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发展改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部门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的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工作,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较好,预算执行情况较为满意。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有效,项目绩效事项基本实现了既定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5万元,执行数为320.42万元,完成预算的57.7%。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江阳粮库的基础设施,发挥低温绿色储粮技术,提高了粮食储备轮换工作的持续执行,保障储备粮食的质量,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保障区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低温库改造项目推进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加快低温库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5.00万元 | 执行数: | 320.4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5.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20.42万元 | ||
其它资金: | 0万元 | 其它资金: | 0万元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 | 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 | 1200平方米钢屋结构 | 完成1200平方米钢屋结构机械大棚建设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 | 完成主体隔热、屋面、通风、低温保温、电气系统改造 | 暂未动工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标 | 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 | 省级储备粮4610吨、市级储备粮1000吨、区级储备粮2000吨、区级小包装大米1060吨和临储成品粮大米1500吨轮换 | 完成省级储备粮4610吨、市级储备粮1000吨、区级储备粮2000吨、区级小包装大米1060吨和临储成品粮大米1500吨轮换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20年12月 | 完成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所需费用 | 555万元 | 320.4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粮食储备的管理 | 改善江阳粮库的基础设施,延长各种粮食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提升企业仓储管理能力。 | 改善江阳粮库的基础设施,延长各种粮食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提升企业仓储管理能力。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粮食市场的保障 | 提高了粮食储备轮换工作的持续执行,保障储备粮食的质量,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保障区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 | 提高了粮食储备轮换工作的持续执行,保障储备粮食的质量,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保障区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群众对粮食供应的满意度 | >95% | >95%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务事务(款)其他财务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财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对公务员医疗保险的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是指农村沼气能源管理费用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发展改革局设11个内设机构设、3个直属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与体制改革股、国民经济综合股、招投标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项目管理股、重点项目建设股、价格收费管理股、价格监测监审鉴证股、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股。
下辖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泸州市江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参公事业编制),内设仓储股、综合股。泸州市江阳区能源和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二)机构职能。
1.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测与评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市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
2.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拟订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对区委、区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承办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
3.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总规模、结构和调控政策;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4.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协调全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林业、畜牧、水利等基本建设项目的转报、管理;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转报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转报全区能源、交通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按照电源开发权的管理权限,转报电源项目;转报、管理国家和省、市、区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及其专项资金;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6.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区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组织监管检查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承办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对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拟订水、电、气安装、检查维修收费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负责协调与毗邻县区重要商品价格的衔接;协调有关价格争议。按照价格权限组织实施和拟订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和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拟订省定价目录确定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和其他经营性服务政策和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
8.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专项调查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调查、审核、汇总、上报;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对制止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成本确认。组织实施和执行成本监审的法规政策;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涉纪、涉案、涉税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执法活动以及国家赔偿、补偿等事项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调解处理价格争议纠纷;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价合理性进行评审。
9.拟定全区粮食流通设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和区级救灾物资、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动用建议,落实区级救灾物资、重要物资的动员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粮食和物资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10.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1.协助做好政策性粮食质量监测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监测技术及粮食质量信息收集工作;承担救灾物资日常储存、轮换、和信息收集;协助区域粮食质量安全、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及粮食产后质量服务工作。
12.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13.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15.编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核、平衡和转报,安排、部署并组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重点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以工代赈专项资金进行监管。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参公编制10名,事业编制2名。年终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参公人员9,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为946.10万元,决算收入为271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5.76万元,占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万元,占0.05%;其他收入0.43万元,占0.02%。年初结转资金592.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2020年支出预算为946.10万元,决算支出为253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939.69万元,占37.14%;人员支出公用经费78.38万元,占3.10%;项目支出1511.84万元,占59.76%。年终结转资金779.9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目标任务
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中长期规划,结合单位自身发展,确定目标任务。制定的目标任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符合单位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经营目标做到细化、量化、客观实际,确保实现。
2.预算编制
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泸江府办函〔2019〕85号),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和人员统一学习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口径。按照“优先保障、严格标准、综合预算”的原则及《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
基本支出按照优先保障人员支出的原则,在保证人员支出的前提下,再安排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按项目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规定确定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4、分配时限
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
5、中期评估
按照区财政相关要求,本单位按时对上年结转结余项目、逐项评估当年安排的部门预算项目。积极与财政相关股室联系,协助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6、绩效监控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我局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全过程绩效监控。严格执行经批准下达的财政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无超预算安排支出的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资产管理
我局所有资产均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产增减变动,资产存量数据真实、准确。
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照《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规定配置,没有超标准配置。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开展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
2、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财政局内控制度建设管理要求,2020年我局按照要实施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3、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要求编报,预算及时公开。
4、绩效评价
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目标逐级审核、统一批复、全程监控机制。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进一步扩大监控范围。积极拓展预算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深入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
5、部门绩效情况。
(1)统筹协调经济增长。统筹协调恢复经济增长水平,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十四五”开局经济发展工作,力争我区2021年GDP完成685亿元,增长8.5%。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机遇,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先发展服务业,坚持稳固工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整合部门力量,打好资金争取“组合拳”,开通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落实容缺受理、限时审批等超常规举措,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定期选派优秀骨干到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动态掌握上级项目资金投向。积极对接申报项目,明确专人专职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分时段、分部门组织向上汇报工作,及时疏通关键环节,力争国省资金项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等获批资金量实现新突破。
(3)扎实推动项目落地。主动下沉服务,科学倒排工期,坚持重点项目月督查、月通报制度,掌握项目第一手资料,适时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强化项目推进,确保完成重点项目在“开门红”、“双过半”、季度末、年终等关键时间节点的投资、形象进度。预计实施重点项目100个,计划总投资20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1.7亿元。推进重点项目分季度集中开工,抓好新项目统计入库,夯实项目投资储备基础,确保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力争完成市上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
(4)逐步优化诚信体系。进一步强化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互联互通,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红黑名单”的使用及主体的诚信信息审核,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积极指导服务,协助失信人改正失信行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5)不断巩固粮食物资储备。压茬推进江阳粮库3.15万吨储粮仓低温库升级改造,力促海粮米业大米加工厂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依托江阳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科学统筹粮食和物资收储轮换等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防火防汛、粮食和物资质量等专项检查,夯实储备粮食和物资安全,提升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根据前面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收支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评价结论。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部门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的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工作,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较好,预算执行情况较为满意。
(二)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在预算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2.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年底追加了几笔项目资金,且由于项目验收、项目资金使用条件等因素影响,大额项目资金结转至2021年底使用,造成预算执行率受情况,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
(三)改进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自己的使用效益。
附件2
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在泸州市川穗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穗公司)实施的3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负责,不定期到项目实施地开展各项检查,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0年11月,《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常委会议纪要》(九届118次15—8号)明确通过《泸州市江阳区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安排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24.7万元;安排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231.18万元;安排省、市、区储备粮轮换补贴共299.12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粮食局印发的《四川省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支持条件为成熟项目,范围为国有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式为补助。(2)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严格按照各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和轮换计划通知要求以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原则为安全、有效、促进粮食基础设施的完善。主要考虑因素是补齐区域粮食产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新建1200平方米钢屋结构机械大棚。(2)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储备仓主体隔热改造,改建储备仓库一栋,仓房高度8.5米,装粮高度6.5米,墙厚1米,结构为砖混结构,屋面为钢筋混凝土折线形屋架,建筑面积约2357㎡,仓容量1.05万吨;低温储粮工艺系统改造,安装上风下水(蒸发冷)低温储粮系统工艺设备;低温保温门窗升级改造;电气系统升级改造;环流熏蒸系统改造。(3)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2020年,川穗公司完成了省级储备粮4610吨、市级储备粮1000吨、区级储备粮2000吨的轮换;建立了1500吨区级临时成品粮储备;按照《江阳区区级储备粮轮换制度》《泸州市江阳区临时调控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区级小包装大米1060吨和临储成品粮大米1500吨进行了轮换。
2.项目绩效目标。(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用于改善江阳粮库的基础设施,延长各种粮食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提升企业仓储管理能力。(2)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充分发挥低温绿色储粮技术,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确保储粮安全,实现绿色储粮,达到储粮的高质量、高效益、低能耗、低成本目标。(3)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有利于粮食储备轮换工作的持续执行,保障储备粮食的质量;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保障区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积极开展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出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对川穗公司涉及的3个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11月,区发展改革局以《关于报送2020年粮食流通环节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函》申报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资金,根据《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常委会议纪要》(九届118次15—8号)获得资金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安排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24.7万元;安排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231.18万元;安排省、市、区储备粮轮换补贴共299.12万元。
2.资金到位。川穗公司收到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55万元,其中: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24.7万元;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231.18万元;省、市、区储备粮轮换补贴共299.12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49.7万元,建设总成本为48.67万元,成本节约1.03万元,截至2021年8月31日,该项目已支付46.3万元,余2.37万元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2)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94万元,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图审、预算、财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开工建设,未使用资金。(3)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该项目资金299.1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亏损等,其中储备粮轮换亏损120.42万元、储备粮轮换及储备费用144.4万元、储备粮贷款利息34.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川穗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和轮换计划通知要求,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及时进行有关财务处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流程。(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2019年9月29日,川穗公司上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8月18日,委托成都有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2020年7月27日,委托四川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预算,预算控制价为:471524.39元;2020年8月24日,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对项目进行财评,评定总金额为:497898.49元;2020年8月27日,川穗公司发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497898.49元;2020年9月9日,泸州市九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497011.12元;2020年9月16日,川穗公司与泸州市九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由于1.16万吨低温库项目正在施工,委托低温库项目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监理,监理单位未收取费用;2020年10月30日,项目全面完工,2020年11月12日,公司组织项目组成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2020年12月2日,由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全部验收合格,设备于2020年12月已投入使用。(2)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图审、预算、财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开工建设。(3)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川穗公司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市分行关于转发2020年度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通知》(泸江发改粮〔2020〕11号),进行2020年省级储备粮4610吨轮换;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市分行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通知》(泸市发改粮储〔2020〕3号),进行2020年市级储备粮1000吨轮换;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市分行关于下达2020年度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泸江发改粮〔2020〕6号),进行2020年区级储备粮2000吨轮换;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市分行关于下达新增区级临时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泸江发改粮〔2020〕9号),建立区级临时成品粮计划1500吨;根据《江阳区区级储备粮轮换制度》,进行2020年区级小包装储备大米1060吨10次轮换。
(二)项目管理情况。(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成立了泸州市川穗粮油有限公司新建机械大棚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负责项目的建设、质量及进度控制等工作。(2)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川穗公司成立了以经理田平为组长,仓储科科长张恒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中文,财会科科长王辉惠,出纳伍春梅为成员的泸州市川穗粮油有限公司低温库项目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领导。负责项目的建设、质量及进度控制等工作。(3)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川穗公司完成了省级储备粮4610吨、市级储备粮1000吨、区级储备粮2000吨的轮换;建立了1500吨区级临时成品粮储备;完成了区级小包装大米1060吨和临储成品粮大米1500吨的轮换。
(三)项目监管情况。江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涉及的3个项目实行统筹监管,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推进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项目公示制度和项目合同制度,以保证项目资金利益最大化,项目管理规范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新建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项目于2020年10月30日全部建设完毕,2020年11月12日,川穗公司组织项目组成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2020年12月2日,由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全部验收合格,设备于2020年12月投入使用,运行正常。(2)江阳粮库1、2、3仓低温库改造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图审、预算、财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开工建设。(3)省、市、区各级储备粮轮换补贴:川穗公司完成了省级储备粮4610吨、市级储备粮1000吨、区级储备粮2000吨的轮换;建立了1500吨区级临时成品粮储备;完成了区级小包装大米1060吨和临储成品粮大米1500吨的轮换。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极大的改善了我区的储粮条件,有效的保障粮食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并降低企业的维护成本,同时夯实企业的硬件基础,大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粮食仓储管理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提高了粮食仓储的安全性和作业效率,大幅度减少粮食损失,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打下坚实的基础。
社会效益。江阳粮库机械大棚项目、低温库改造项目建成后,将大力提高企业安全储存能力,保障政策性储备粮轮换,保障江阳区粮食安全,有效带动区域粮食产业经济及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体系建设,基本形成粮食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完整体系,大大提高对农业的综合服务、抗灾减灾能力,增加农业发展后劲。
生态效益。项目按照绿色储粮要求建设储备库,采用先进的“四合一”技术进行粮食绿色储备,有利于减少粮食损耗、保证粮食品质。
可持续效益。项目根据当地的需求进行粮食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完善粮食保障职能所需的设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有效,项目绩效事项基本实现了既定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低温库改造项目推进较慢,我局将督促川穗公司加快低温库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三)相关建议。
建议对项目类的绩效评价时间延后,政府投资项目从下达资金计划到开始建设一般需要用到半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前期手续,建成到审计结束一般会用10个月以上时间,因此项目类绩效评价应该推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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