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1年度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二 2021年江阳区就业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江阳区就业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城镇社区就业再就业援助服务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开展劳务交流、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培训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办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办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求职招聘活动线上线下不间断,职业指导不放松,对接帮扶不打折,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520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8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8%。引导和鼓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加强与企业沟通合作,同时,通过政府采购引进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培训全程跟班方式进行监管,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3638人,发放培训合格补贴1000.11万元,创业培训2984人,完成目标任务970人的307.63%,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补贴357.25万元。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2021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51万元;扶持创业1310人,带动就业3391人,落实创业补贴106万元。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发放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资金130万元。全年失业保险参保达3838户,参保职工达46490人,发放城镇失业保险金683万元涉及1475人;发放失地农转非人员失业金3391.92万元1752人,落实280家企业稳岗补贴116.13万元。全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培训,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
机构设置
江阳区就业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江阳区就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江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85.73万元,本年收入1476.43万元,收入合计1662.16万元,比上年增加613.3万元,增加58.4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收入952万元;决算支出1662.16万元,比上年增加799.19万元,增加92.61%。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952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6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6.43万元,占88.83%,年初结转和结余185.73万元,占11.1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6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万元,占20%;项目支出1329.76万元,占8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4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61万元,增加50.9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收入95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62.16万元,比上年增加799.19万元,增加92.61%。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952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9.19万元,增长92.6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952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72万元,占总支出的87%,卫生健康类支出13.35万元,占总支出的1%,节能环保类支出185.73万元,占总支出的11%,住房保障类支出23.36万元,占总支出的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62.16,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 (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创业担保贷款交流学习接待费370元,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治理行动调研活动接待费1700元,2020年度就业创业补助等三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活动接待费10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万元,比2020年增加56.66万元,增长214.3%。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2021年人均人员经费年初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21年智能终端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费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21年江阳区就业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内设2个职能机构,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江阳区就业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城镇社区就业再就业援助服务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开展劳务交流、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培训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办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办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
(三)人员概况。我局共有在编人员17人、退休人员7名。退休人员已由社保局发放退休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185.73万元,收入共计166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3万元,占总收入15%,公用经费83.1万元,占总收入5%。项目收入1329.76万元,占8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166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3万元,占总收入15%,公用经费83.1万元,占5%。项目支出1329.76万元,占80 %。
四、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江阳区就业局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全力抓好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民生事业良好发展,完成了全年工作计划和任务。主要从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进行分类绩效管理。
1、人员类:2021年江阳区就业局全年在编在岗17人,人员类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待遇支出,按人员标准据实预算财政收入249.3万元,按月按需支出,全年人员类财政支出共计249.3万元,预算完成情况100%,收支平衡,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2021年江阳区就业局运转类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机关公用支出,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预算财政收入83.1万元,财政支出83.1万元,预算完成情况100%,收支平衡,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2021年江阳区就业局通过“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智能终端企业人力资源招募工作经费”、“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再就业补助”4个项目1148.06万元完成全年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具体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运转,完成全区各项招聘招工任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无违规记录。
(2)、“智能终端企业人力资源招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人力资源市场、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的大力配合下,通过“智能终端企业网络专场招聘”等主题招聘信息向智能终端企业输送人员,保障了高新区和江南科技产业园区的智能终端企业招工用工,无违规记录。
(3)、“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0324元,执行数为40324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创业大赛项目培训及指导购买服务费、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奖励、创新创业大赛选手匹配奖励金,促进了创新创业工作发展,为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和省赛做好准备,力争为区上争得荣誉,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创新创业,无违规记录。
(4)、“再就业各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102.03万元,执行数为1102.03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普惠人员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全区就业创业形势,提高就业积极性,促进再就业良性循环,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江阳区就业局根据项目编制预算,加强绩效管理,健全规范财务行为,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资金,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三)自评质量
江阳区就业局2021年已完成了整体绩效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中登记、核算、管理。
(二)存在问题。
由于人员更换频繁,经办人员对绩效评价不熟悉,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够深入,操作流程不熟悉,认识不够明确。
(三)改进建议。
推进绩效管理专业化,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专业绩效化评价人才。
附件
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86001 | 实施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万元 | 执行数: | 2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8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就业春风行动”“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等各类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到区外招工,推送就业岗位。 | 线上通过“智慧江阳就业”微信公众号推送 “就业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今冬明春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等主题招聘信息256期,线下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退捕渔民”等现场招聘会(包含各镇街巡回招聘)63场次,坚持线下线上招聘不打烊,职业指导不放松,对接帮扶不打折,组织企业现场招工,推送就业岗位,帮助扶贫对象、城镇困难群体、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上岗。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招聘会数量 | 预计2021年将开展50场次以上招聘会 | 今年受疫情的影响,招聘会工作分成“线上+线下”开展,现场招聘活动63场次,组织看展网络直播带岗3场 | ||
质量指标 | 上岗人次 | 线下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服务求职人次100000人次 | 线下前来求职人16150人次,意向人数5378人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全年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招聘会单次费用 | 3000元以内 | 3000元以内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新增就业人员 | 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服务求职人次100000人次 | 发布企业信息4317家次,推送岗位信息达78.8万个次,达成意向性协议近2万人次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时间 | 全年 | 全年 | |||
满意度指标 | 求职对象满意度指标 | 求职人员满意度 | 85% | 85% | ||
招聘企业满意度指标 | 招聘企业满意度 | 85% | 85% | |||
智能终端企业人力资源招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86001 | 实施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万元 | 执行数: | 1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高新区、江南科技园区40多家智能终端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开展劳务对接,赴外省和其他区县开展劳务对接和户外专场招聘,各镇街开展智能终端巡回招聘会等。 | 通过“智能终端企业网络专场招聘”等主题招聘信息向高新区、江南科技园区40多家智能终端企业输送人员,开展劳务对接,与外省劳务合作,赴古蔺县、叙永县、合江县等区县开展劳务对接和专场招聘,到各镇街开展智能终端巡回招聘会。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企业数 | 40家智能终端企业 | 40家智能终端企业 | |||
质量指标 | 稳岗人次 | 4000人次 | 2583人次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全年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招工送工成本 | 35元/人·次 | 20元/人·次以内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新增就业人数 | 向智能终端企业输送人员5000人次 | 智能终端企业输送人员13245人次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降低失业率 | 2.6%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85% | 85% |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员工满意度 | 85% | 85% | ||||
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86001 | 实施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万元 | 执行数: | 4.032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0324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参加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和四川省“天府杯”创新创业大赛推介项目,开展好创业项目辅导,为大赛做好赛前准备,为区上争取荣誉。 | 组织48个项目参加第三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泸州赛区选拔赛暨“创业酒城、赢在泸州”泸州市第八届创新创业大赛,8个项目进入分组决赛,2个项目进入总决赛并获得优胜奖。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12个项目入选泸州市创业项目库。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晋级市级参赛项目数量 | 5个 | 8个 | |||
质量指标 | 承办机构辅导选手获奖率 | 参加项目辅导的项目有50%获得市级优秀奖以上 | 参加了项目辅导的项目有8个项目获得市级奖励,有2个项目进入总决算获得优胜奖 | ||||
时效指标 | 开展时间 | 全年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落实承办机构对创业大赛购买服务费 | 3万元 | 1.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创新创业工作的宣传 | 制作宣传手册和海报在镇街社区发放 | 制作宣传手册和海报在镇街社区发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持续开展 | 全年 | 全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赛选手满意度 | 95% | 9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承办机构满意度 | 95% | 95% | ||||
再就业各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86001 | 实施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02.03万元 | 执行数: | 1102.0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2.0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2.0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普惠人员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全区就业创业形势,提高就业积极性,促进再就业良性循环。 | 再就业各项补助资金1102.03万元用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疫情期间就业创业补贴、智能终端培训生活交通补贴、扶贫基地奖补等,项目完成验收后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完成了全区就业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稳定了全区就业创业形势,提高了就业积极性。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数量 | 1200人 | 1656人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8% | ≥98% | ||||
成本指标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0起 | 0起 | |||
经济效益指标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 2.5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85% | ≥85% |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90% | ≥90% | |||||
2021年再就业各项补助-第三批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主管部门审核就业补贴人员身份和社保缴费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44号)、《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05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以毕业证时间起计算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a.缴纳社保。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b.就业登记及备案。灵活就业应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村(社区)进行就业登记,按月在我市范围内灵活就业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就业备案,由就业所在地村(社区)签注《灵活就业按月备案审核表》。
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00%档次缴费的,按100%档次的2/3进行补贴)。
申报材料:a.《泸州市江阳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b.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属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证打印件)。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供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d.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灵活就业情况承诺书》。
f.《就业失业情况调查表》。
g.社会保险缴费凭据。
h.人社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其中属于在用人单位灵活就业的应是单位非全日制用工,此类人员还须提供:《非全日用工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财务票据复印件,如是口头协议,用人单位应出具相关印证材料(应包含就业起止时间、工种、月工作时间和月收入等内容)。另属于在非就业登记地灵活就业并签到的,还需提供每月签到表。
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者向其灵活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村核实。(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核实意见,报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查,同时进行系统录入。
(3)(街道)镇核实。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社区)村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核查意见送区就业局审核,同时在省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初审。
(4)审核。受理申报的区就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社保比对”,同时在省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情况进行比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5)审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拨付到申请者社会保障卡账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核情况,从2021年第一二批中省就业创业资金中调整360万元和第三批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用于100%满足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用于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952万元用于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656人,已全部发放补贴到位。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1.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电话或入户等方式进行抽查。
2.通过就业创业资金“回头看”和各街镇实地调查进行分析评估。
3.项目管理部门研究绩效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1年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情况和需求向区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经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后调整预算通过追加单号为泸江财社(2021)193-1追加预算资金划入一卡通账户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就业创业资金目标任务,2021年第三批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截止项目实施前,该资金952万元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截止12月31日前,该资金952万元已按规定程序划入“一卡通”账户并全额拨付给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直达资金要求使用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通过各(社区)村、街镇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公示后汇总上报区就业局,区就业局复审公示,区人社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批按要求拨付补贴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严格按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相关流程实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公示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1、严审申报人员身份。各(社区)村、街镇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公示,汇总上报区就业局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进行挂网公示。
2、核实社保缴费金额。通过“社保比对”复核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人员缴费金额。
3、第三方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电话或入户等方式进行抽查。
4、就业创业资金“回头看”。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对就业创业资金“回头看”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656人95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2021年全年实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922人,降低了城镇失业率,未因补贴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满意度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经过事前评估和可行性论证,项目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规划与现实需求匹配,不存在因规划不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按因素法分配,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一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分配依据充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项目资料齐全并已及时归档。项目主要围绕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身份认定、社保缴费金额等备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镇街审核等方式对灵活就业补贴申报过程进行核实,确保资格审核质量。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严格审核补贴申报资料,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补贴不重发、不漏发、不错发。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灵活就业申报人员就业方式多,界定难度大,且无法真实查验申报人员个人实际收入情况;第三方机构人员对业务不够专业。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一方面建议各部门能协助调查申报人员资产情况。另一方面,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各街镇、(社区)村对所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进行交叉检查;项目单位通过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监管。
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86001 | 实施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952 | 执行数: | 95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52 | 其中: 财政拨款 | 95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全区就业形势,提高就业积极性,促进再就业良性循环。 | 为1656个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52万元,减轻了就业困难人员负担,提高了就业积极性。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数量 | 1200人 | 1656人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8% | ≥98% | ||||||
成本指标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 2.58%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0起 | 0起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85% | ≥85% |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90% | ≥90% | |||||||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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