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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17:57:3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江阳区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主要职能…………………………………………………………… 1

(二)2024年重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 2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3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4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5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5

十一、名词解释…………………………………………………………… 5

 

 

 

 

 


泸州市江阳区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信访工作;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镇街和区级部门妥善处理江阳区群众走访事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持续抓好信访业务主责主业质效提升,持续抓好重要节点、特殊敏感时期信访保障工作;实施大信访战略,努力实现信访工作新突破。

(一)切实推进访源治理。聚焦控增、减存、防变,建立三张清单,落实三到位一处理,采取健全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推进政策层面预防化解信访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完善多方参与多元化解机制措施,实现一升一降一减少

(二)攻坚积案难案化解。强化领导包案机制,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开展积案难案动态排查,建立台账,紧盯化解进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帮扶、调解、疏导等办法,落实落细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促进问题化解,实现解决矛盾的“事结”,打开信访人的“心结”双赢

(三)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坚持《信访工作条例》基本遵循,推动信访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构建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前端抓源头预防、访前化解,中端抓规范办理、联动化解,末端抓监督问责、依法处理三个环节化解链条,深入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建立办理质量评估等五项工作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信访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泸州市江阳区信访接待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区信访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38.97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加14.35万元,增加3.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口径更正,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8.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区信访局2024年支出预算438.97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加14.35万元,增加3.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口径更正,其中:基本支出335.55万元,占76.44%,项目支出103.42万元,占23.56%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正常运行和信访事务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方面。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派驻工作、信访保障、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等方面。

区信访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派驻、信访保障、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5.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医疗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4.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三)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其他区县地市州来我区调研交流和我区信访干部到其他地方调研交流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区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信访局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4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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