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2024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6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7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7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名词解释………………………………………………………8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镇街、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牵头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区宗教工作,对外行使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履行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宗教界人士政治安排,团结信教群众;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睦。
(5)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根据分工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人才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推动党外人才开发交流合作。
(6)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7)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8)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9)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商会)工作。
(10)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12)统一领导海外及港澳统战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13)支持区侨联按照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聚焦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学习,抓牢思想政治引领。一是抓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二是强化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政治建设。
2.聚焦“高质量发展攻坚年”主题,抓实统战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统战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品牌建设,建好用好统战工作阵地。
3.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抓好统一战线“拼经济,搞建设”。一是深度建言资政。二是助力非公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助力基层治理。
4.聚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抓严作风建设。一是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二是夯实基层统战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无下属独立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59.68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51.64万元,下降12.5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减少,二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9.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2024年支出预算359.68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51.64万元,下降12.5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减少,二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60.98万元,项目支出98.7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统一战线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工资福利、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项目支出,是用于党派及统战团体的活动经费、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统战系统培训、统一战线对象的慰问帮扶等方面。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华侨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2.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其他地区统战系统的交流学习等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相关费用产生。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8万元,用于采购江阳统战之家空调机。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统战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7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专项支出以外的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指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安置。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华侨事务、宗教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款)支出(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和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和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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