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主要职能………………………………………………2
(二)2024年重点工作…………………………….....……..2
二、机构设置情况…………………………………………....2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5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6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6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6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6
十一、名词解释………………………………...……...……..6
十二、附件................................................................................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江阳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能是负责董允坝现代农业园区规划编制及报批,指导园区农业生产发展建设,指导园区内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做好园区内企业招商和对接服务,贯彻各级关于现代农业园区的各项方针、政策等。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精致农业都市农场、月江阳建筑、山顶民宿等农旅融合项目高质量建设,丰富园区业态,增加综合收入。
二是坚持科技引领,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密切合作,引导、鼓励涉农企业积极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
三是力争在成功创建省五星级农业园区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等目标创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阳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独立核算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单位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06.8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75.68万元减少268.82万元,减少27.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部分预算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2024年预算时将不再安排此类项目。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6.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24年支出预算706.86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268.82万元,减少27.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部分预算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2024年预算时将不再安排此类项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66万元,项目支出604.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园区运行经营,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6.86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6.5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管委会的基本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2024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管理及招商引资等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技术服务费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4.1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董允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行经营,日常运行维护等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0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6.10万元,减少了49.5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一致,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6.2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6.10万元,减少了49.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方面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一致,均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农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6.66万元。主要包括: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农业园区管委会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1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事业单位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10.结转下年: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总表
表3.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9.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表13.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表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6.项目支出表
表17.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表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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