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行政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行政本级是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行政编制25人,现有人员22人,工勤编制3人,现有人员2人。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长治久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本镇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农业、财政及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等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生活条件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强了镇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障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二、部门概况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镇内设职能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38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42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本年支出合计38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82万元,占7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1万元,占16.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26.13万元,占6.74%。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87.42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72.41万元,下降15.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2.41万元,下降15.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82万元,占7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1万元,占16.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26.13万元,占6.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7.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6.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财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0.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退休人的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障经费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集体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4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1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03万元、津贴补贴196.86万元、奖金4.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万元、生活补助2.68万元、奖励金0.2万元、住房公积金26.13万元。
公用经费7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5万元、手续费4.24万元、电费18.66万元、邮电费10.88万元、会议费6.79万元、培训费3.77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742人,共计支出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项目招商引资与上级来函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市、县用车制度管理,建立台账,严控违规报销,杜绝公车私用。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用于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北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北镇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财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行政退休人的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资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人员医疗保障经费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的资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的资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集体部分支出的资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