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江北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中小学义务教育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江北幼儿园是一所教育教学高质量,管理高效,校园环境优美,老百姓满意的幼儿园。2016年,我校完成了新园招生、开学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江北幼儿园属于下属二级单位。现有在职教师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总收入311.89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311.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11.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本年收入为311.89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311.89万元,占所有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合计267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9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69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2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为311.89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311.89万元,占所有收入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67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9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69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2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52.8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学前教育方面支出。
2.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其他教育方面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保险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保险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73万元、津贴补贴5.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5万元、绩效工资26.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9万元、生活补助8.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4.83万元。
公用经费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5万元、咨询费0.1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1.35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87万元、劳务费2.54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人员和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学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学校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学校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学校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学校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学校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学校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学校运转学前教育方面支出资金。
8.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学校运转其他教育方面支出资金。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社会保障保险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社会保障保险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职工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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