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行政)
附件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6年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全年完成GDP4.64亿元,同比增长2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5万元,同比增长1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97亿元,同比增长8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8.6%;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完成1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完成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724元。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全力以赴稳增长,经济效益实现新提升;坚持全域共享理念,民生事业取得新突破;严实相济强管理,政务环境得到新改善。
二、部门概况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 个。弥陀镇内设职能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61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9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6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99万元,占96.76%;项目支出20万元,占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镇行政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17.99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99万元,下降6.5%,较2016年预算增长17%。
镇行政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17.99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99万元,下降6.5%,较2016年预算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行政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少42.99万元,下降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镇行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65万元,占54.3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5万元,占13.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万元,占2.05%;农林水支出160.88万元,占26.04%;住房保障支出26.81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5.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3.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教育(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3.科学技术(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金和社区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30.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楼维修和社区阵地建设支出3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1.08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6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89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5.8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60.8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补贴支出160.88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26.8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镇行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公用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维修费20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14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238人,共计支出5.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用于应急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镇行政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镇行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5万元,比2015年减少17.97万元,下降13.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镇行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镇行政公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个,涉及财政资金***万元,覆盖率达到**%。(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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