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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1 17: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事业本级是服务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人,现有人员21人。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业、水利、村镇建设、村镇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咨询和服务,属服务性事业单位,无经营行为。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本镇建环、计划生育、农业及社会保障等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生活条件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强了镇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障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二、部门概况

2016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镇内设职能机构5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水中心、建设管理中心、社会事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组成。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本年收入合计164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本年支出合计164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10万元,占28.99%;项目支出1168.63万元,占71.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645.73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82.75万元,增长5.29%,较2016年预算增长277.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28万元,增长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2万元,占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17万元,占27.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万元,占0.83%;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占0.24%;城乡社区支出96.78万元,占5.89%;农林水支出966.37万元,占58.79%;交通运输支出2.38万元,占0.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68.49%,占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1(款)09(项):2016年决算数为27.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等;99(款)

99(项): 2016年决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款)09(项):2016年决算数为28.91万元,主要用于:经办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02(款)08(项):2016年决算数为33.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生活补助等; 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2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31.2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10(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生活补助;15(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9(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74.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生活补助;21(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28.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金支出;99(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救济费);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5(款) 02(项):2016年决算数为6.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05(款)03(项):2016年决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05(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7(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3.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类)03(款)01(项): 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4、 城乡社区支出(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58.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基础设施建设;

5、 农林水支出(类)01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174.38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会议费等支出;01(款)22(项):2016年决算数为227.24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01(款)42(项):2016年决算数为258.5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01(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其农业支出;02(款)09(项):2016年决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3(款)06(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03(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05(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07(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42.7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99(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类)01(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新建;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6(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01(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42.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6万元、津贴补贴9.5万元、绩效工资15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7万元、生活补助99.95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14万元。
  公用经费10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85万元、印刷费1.56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6.84万元、会议费4.15万元、培训费4.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8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1(款)09(项): 群众文化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9(款)99(项): 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款) 09(项): 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2(款)08(项): 指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款)05(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8(款)05(项): 指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款)02(项): 指高龄老年人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款)02(项): 指自然灾害救助。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指城市低保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款)01(项): 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款)02(项): 指农村低保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款)02(项): 指农村五保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款)01(项): 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2(项): 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3(项): 指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4(项): 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7(款)99(项): 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计生事务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03(款)01(项):至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类)01(款)99(项): 指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05(款)01(项): 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01(款)04(项): 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01(款)22(项): 指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各项农业生产补贴。

29. 农林水支出(类)01(款)42(项): 指农村道路维修及新建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02(款)09(项): 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03(款)06(项): 指水利设施及工程维护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05贫(款)99(项): 指扶贫事务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07(款)05(项): 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99(款)99(项): 指其他农林水支出。

37. 交通运输支出(类)01(款)04(项): 指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方面支出。

3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6(款)99(项):指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39. 住房保障支出(类)01(款)05(项): 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40. 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 指职工住房公积金。

41. 其他支出(类)60(款)02(项):指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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