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本年度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2016年度获得校园教学目标考核一等奖,素质评估特等奖;《桃花朵朵开》在阳光下成长”校园文化艺术展示评选展评中获得三等奖;获得“泸州市江阳区特色学校”称号。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位于泸州之西,由中心校下辖文罗和梨花两所村小,现有教师66人(市级骨干教师4人,市级优秀教师2人,区级骨干教师5人、校级骨干教师8人),35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55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40.81万元。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84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59万元,占91.53%;项目支出71.22万元,占8.4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40.81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134.78万元,下降13.82%,较2016年预算增加67.4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34万元,下降1.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65.22万元,占79.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5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5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45.19万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20502(款)2050202(项):2016年决算数为665.2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2080502(项):2016年决算数为92.25万元,主要用于:未纳入社会保障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05(款)2100502(项):2016年决算数为3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五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教师教研活动和集体活动就餐、单位与单位间的业务往来就餐费等),较2015年决算数2015年决算数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万元。(乡村少年宫活动及聘请辅导员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文罗村小教学楼的维修。
(二)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75.8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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