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准事业单位,服务于泸州市江阳区学前教育工作,隶属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直接领导。学校财务由区财政局统一预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本年度我园严格根据部门预算执行要求,充分利用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支出管理平台的作用,对单位收付结算业务按照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标准办理资金结算。
二、部门概况
丹林镇中心幼儿园为独立预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本年的收入合计148.37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8.3795万元,占100%. 年初结转结余0元。
2016年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本年支出合计148.3795,其中:基本支出98.3795万元,占66%;项目支出50万元,占3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48.3795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6.71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715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7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6.1409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53万元,占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102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7231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6.14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教师工资等。
2.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基础设施建设。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0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4.3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在职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6.72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9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镇中心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