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决算汇总)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决算汇总)
一、主要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本镇建环、计划生育、农业及社会保障等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生活条件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强了镇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障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2016年江北学校初中部获得泸州市教育质量优秀学校称号,小学获得江阳区教育质量一等奖,泸州市课改示范学校称号,是一所,教育教学高质量,管理高效,校园环境优美,老百姓满意的农村学校。
2016年,江北幼儿园完成了新园招生、开学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2016年,江北政府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镇内设职能机构10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水中心、建设管理中心、社会事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
江北幼儿园属下属二级单位1个,在职教师8人。
江北学校2016年末共有机构数是1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为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560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9.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2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560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82万元,占5.95%;教育支出1563.8万元,占27.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82万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58万元,占16.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27万元,占4.82%;城乡社区支出347.75万元,占6.2%;农林水支出1031.31万元,占18.39%;交通运输支出71.87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186.29万元,占3.32%,其他支出806.5万元,占14.3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5609.01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88.97万元,上升3.49%,增加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2015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7.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82万元,占6%;教育支出1563.8万元,占28.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82万元,占0.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59万元,占16.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27万元,占4.85%;城乡社区支出347.74万元,占5.25%;农林水支出1031.31万元,占18.53%;交通运输支出71.87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186.29万元,占3.35%;其他支出764.5万元,占13.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7.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6.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财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52.8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学前教育方面支出。
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881.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小学教育方面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378.3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初中教育方面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其他方面支出。
8.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运转其他教育方面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文化宣传,报刊订阅,廉政文化演出等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7.8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体育、文化项目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6.1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0.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退休人的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4.87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1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及阵地建设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9.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3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6年决算数为60.1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7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1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6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7.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障经费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5.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5.27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计生事务支出。
2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8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社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5.9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社区基本公共设施运转的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5.2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9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各项农业生产补贴。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26.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维修及新建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林补助。
3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工程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及工程维护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助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0.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事务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事务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
4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补助。
4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86.42万元,主要用于:村委及村党支部日常支出。
43.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4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71.8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方面支出。
4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6年决算数为36.0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4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4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4.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9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14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8.5万元、津贴补贴269.72万元、奖金4.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2万元、绩效工资67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71万元、退休费16.32万元、抚恤金13.26万元、生活补助137.54万元、奖励金0.71万元、住房公积金150.24万元。公用经费45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41万元、印刷费11.73万元、咨询费0.12万元、手续费4.29万元、水费5.52万元、电费36.12万元、邮电费24.18万元、物业管理费4.1万元、差旅费10.98万元、维修(护)费19.75万元、租赁费1.3万元、会议费21.15万元、培训费38.09万元、公务接待费7.68万元、专用材料费6.48万元、劳务费73.01万元、工会经费9.11万元、福利费8.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5批次,1405人,共计支出7.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项目招商引资与上级来函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市、县用车制度管理,建立台账,严控违规报销,杜绝公车私用。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用于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如矽肺病等救助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北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55.6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北镇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学校运转学前教育方面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学校运转小学教育方面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学校运转初中教育方面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学校运转其他方面支出。
15.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学校运转其他教育方面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单位文化宣传,报刊订阅,廉政文化演出等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体育、文化项目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机关行政退休人的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基层政权及阵地建设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高龄老年人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指城市低保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指农村低保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五保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机关人员医疗保障经费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计生事务支出。
3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维持社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维持社区基本公共设施运转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 指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各项农业生产补贴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指农村道路维修及新建支出。
4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指生态林补助支出。
4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指水利设施、工程支出。
4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指水利设施及工程维护支出。
4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 指水库移民补助支出。
4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指其他水利事务支出。
4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扶贫事务支出。
4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 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
4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指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补助支出。
4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村委及村党支部日常支出。
5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指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5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指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方面支出。
52.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5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5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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