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大山坪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事业)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大山坪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事业)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我街事业本级设置为2个中心,分别为:社会服务中心、经济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人才开发和服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制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等,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促进街道经济发展;配合、协调所属企业做好改革、改制、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街道统计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街道始终围绕“大爱·大家·大山坪”的核心价值理念,奋力推进项目建设,经济社会持续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调重心抓机遇,突破瓶颈拓展经济实力。二是强服务惠民生,树立便民惠民帮扶理念。三是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四是全面推进城乡综合治理。五是全力以赴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六是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深化发展。七是品牌外包,创新绿益行活动模式。八是“三步式”执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机制。
二、部门概况
事业本级属全额拨款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本年机构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总编制13名,其中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事业本级本年收入合计216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1.5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见图1)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事业本级本年支出合计216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78万元,占25.59%;项目支出1476.65万元,占74.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见图2)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61.58万元、支出总计2161.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7.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万元,支出总计各减少13.3万元,下降0.62%。(见图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0.34万元,下降8.75%。(见图4)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万元,占4.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66万元,占59.75%;医疗卫生支出10.4万元,占0.52%;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占1.76%;城乡社区支出639.69万元,占32.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4.38万元,占0.72%;(见图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款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款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724.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支出决算数为13.02万元;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数为58.4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证金(项)支出决算数为387.6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支出(类款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款项):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款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数为39.2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91.4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39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款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4.3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万元、津贴补贴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85万元、绩效工资11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生活补助238.08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14.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
公用经费2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7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2.14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劳务费9.86万元、工会经费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街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事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8万元,比2016年增加6.03万元,增长38.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事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街无公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群众团里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激情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工作的支出,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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