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事业本级)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事业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由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成,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业、水利、村镇建设、村镇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咨询和服务,属服务性事业单位,无经营行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我镇经济稳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37亿元,同比增长34.67%;规上工业增加值14.4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亿元,同比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16435元,同比增长12.1%。
二是我镇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干坝村党群服务中心建成投用;投资1600万元,建筑面积5027平方米,可容纳140人居住的新敬老院开工建设;政兴路二期工程已确定施工单位,即将开工建设;岱宗村产业服务中心、江北社区广场已进场施工;沿长江旅游道路、联网路加快建设,石鱼村、下坝村土地整理项目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批;运灰路改建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
三是镇村环境彻底整治。整治了先锋垃圾堆放点,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池15座,改造场镇垃圾分类收集池10座;升级改造江北斌杰屠宰场的污水处理设施;撤除临水库畜禽养殖场2户;整治了肖桥河水污染问题;沿长江砂石加工机械全部拆除。
四是精准扶贫持续巩固.全年235人次享受医疗救助“零支付”;91户133人享受低保政策;6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教育扶贫政策;为51人次申请医疗救助资金5.85万元;为福海村贫困户陶明华申请产业扶持基金1万元;为39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生产发展资金17.1万元;安置精准贫困户公益性岗位53人次,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3.40万元;为57户190人解决了住房或饮水问题。采取“生产发展项目+技术指导”和“专合社+基地+扶贫”模式,王世彬、李申学等种养殖大户为84户贫困户进行了技术指导。全镇1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65人稳定脱贫、持续越贫。
五是民生工程扎实有效。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全镇实现同网同质同价用电。全域供水顺利推进,新增供水用户725户。全年农村危房改造29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1093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629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万元,办理大学生创业补贴4万元;全年促进创业人数41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智能终端创业招工25人。
二、部门概况
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编制23人,其中事业人员23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人数22人,其中事业人员2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本年收入合计287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9.87万元,占98.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7万元,占1.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本年支出合计287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99万元,占20.31%;项目支出2291.45万元,占79.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5.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5.78万元,下降11.01%。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9.35万元,下降10.95%。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28万元,占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19万元,占45.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95万元,占1.97%;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占0.42%;城乡社区支出203.41万元,占7.16%;农林水支出1078.73万元,占37.99%;交通运输支出81.77万元,占2.88%;住房保障支出35.51万元,占1.25%;其他支出58.03万元,占2.04%。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6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5.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41.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2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1.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5.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9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8.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5.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8.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5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81.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5.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0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54万元、津贴补贴2.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绩效工资85.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82万元、生活补助141.64万元、奖励金0.12万元、住房公积金35.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
公用经费17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69万元、会议费6.58万元、培训费9.45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13万元。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3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项目招商引资与上级来函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接待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91万元,比2016年增加20.64万元,增长13.12%。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说明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资金量和覆盖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说明部门对下属单位或重点项目开展自评的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请各部门选择开展自评的下属单位或一至两个重点项目进行说明。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单位文化宣传,报刊订阅,廉政文化演出等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体育、文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如敬老院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基层政权及阵地建设支出,如社区阵地建设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高龄老年人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自然灾害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低保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临时救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新建敬老院工程款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计生事务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职工体检等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污染防治、节能环保事务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维持社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维持社区公共设施运转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各项农业生产补贴。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农村道路维修或修建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生态林补助。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设施及工程维护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抗旱项目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其他水利事务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扶贫事务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补助。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委及村党支部日常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补助。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项目补助。
4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方面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4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事业决算公共报表(本级)(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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