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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16: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教育,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制定学校教育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负责落实教育教学,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教育指标任务,获得江阳区素质教育评估特等奖;目标考核一等;筹备建设高品质学校;承办国培线下研修研讨活动;扎实开展“勤.情”校园特设文化建设;校本课程的开发;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探索“勤.情”课改教学模式。完善文罗村小的维修改造工作。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为独立预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教育经费本年收入合计89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50万元,占99.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0.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

1:收入决算图

 

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教育经费本年支出合计89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80万元,占96.69%;项目支出24.70万元,占2.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8.5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7万元,增长6.86%。

 

 

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20万元,增长6.51%。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5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695.17万元,占77.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2万元,占12.81%;医疗卫生支出30.59万元,占3.42%;住房保障支出53.22万元,占5.97%。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02(款)02(项): 支出决算为67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0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9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2(项): 支出决算为33.86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等于决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等于决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等于决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等于决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53.22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等于决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完成预算9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控制旅差费与教师培训的费用。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4.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9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培线下研修培训、教师加班、校际间的教学交流活动等工作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教学设备设施。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02(款)02(项):指小学教育支出。

10.教育(类)09(款)99(项):指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11.教育(类)99(款)99(项):指其他教育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2(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其他支出(类)60(款)04(项):指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丹林小学2017年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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