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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中学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16:1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中学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是单设初中,承担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学历教育教学。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丹林中学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坚持“开启自律人生”的办学理念;坚持“培养自主人才”的办学目标,深化“自律文化特色学校”建设,深入推进课堂教学结构改革,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打造“泸宜结合部乡镇名校”;进一步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彰显学校特色,促进学校全面、可持续发展。

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2017年春期毕业班再创佳绩,考上泸高、老窖天府达29人,创历史新高。上线泸州外国语学校48人,上线泸州市实验中学38人。2017年重获“市优区特”荣誉——泸州市优秀学校称号、江阳区素质评估特等奖,自区划以来第十九年获江阳区素质评估最高奖,第五年获“市优”称号。校园环境建设方面,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投入使用和校园绿化、校园文化建设顺利实施;建设过程中无任何完全事故的发生。努力适应社会新常态,持续推进全校纵横改革,坚持开放办学,优化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稳健、跨越质量大提升,实现了安全、德育、教学、群团等综合办学实力跨越升位,取得了令人瞩目、值得骄傲的优异成绩。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中学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丹林中学本年收入合计77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5%。

 

 

 

 

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林中学本年支出合计7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06万元,占67.07%;项目支出255.3万元,占3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775.3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5.36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总计1029.93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254.57万元,减少24.7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254.57万元,增长24.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1029.93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4.57万元,增长24.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669.02万元,占86.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4万元,占6.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7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34.33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3.教育支出(类)02(款)03(项): 支出决算为4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0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25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9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5.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0.00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务外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州市江阳区丹林中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用计算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州市江阳区丹林中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02(款)03(项):指中学教育支出。

10.教育(类)09(款)99(项):指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11.教育(类)99(款)99(项):指其他教育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丹林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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