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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5 09: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2017年的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全镇生产总值达到1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3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800万元。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双引擎拉动经济加快发展。力促完成科洋郦都、通达名都二期等地产项目的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现有酒业和麒瑞石材厂为突破打造独特色酒庄生态园石材产业园,培育经济增长亮点。

(二)特色农业带动产业转型发展。深入挖掘和利用我镇农业优势和特点,依托现有高粱、甜橙、蔬菜产业,通过扩大规模和寻求电商平台进一步巩固发展、扩大高粱、魏坝蔬菜和国光甜橙产业规模,逐步启动“田野上的风情”乡村旅游项目。

(三)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的新建和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新建曾桥至老街段道路,改建加油站至曾桥市政道路;协调配合推进沿江路修建,江北干线(通滩—宜定—丹林;石寨—宜定—况场)路段的改造及苏魏路、渡改桥的修建。加快实施场镇干道白加黑改造,新建休闲文化广场。积极推进美丽新村建设,打造罗石桥威武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通滩新型社区建设

(四)社会事业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加快推进通滩老街1200平米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小组组长换届选举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二、机构设置情况

通滩镇内设职能机构7个: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事业机构5个: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业中心旅游中心、文化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73万元;支出预算4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241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农林水支出5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安排4973万元。1、基本支出3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万元;2、项目支出1901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节约原则2017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减少5.7%。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执行公车改革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预算3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执行公车改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62.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4万元,社会服务1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通滩政府现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4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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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四川省部门预算公开参考样表(通滩补充公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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