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附件1: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准事业单位,服务于泸州市江阳区学前教育工作,隶属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直接领导。学校财务由区财政局统一预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单位预算执行意识增强,预算执行进度更趋合理、规范。
在本年度我校严格根据部门预算执行要求,充分利用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支出管理平台的作用,对单位收付结算业务按照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标准办理资金结算。从本年度收支情况分析,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好,财务状况好,工资福利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和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都在预算控制的范围内;经费支出结构比较合理,各类与去年同期相比,剔除特殊因素后,均在较为合理的变动区间内。
2.单位开源节流,着力改造校园环境。
本年度在我园党支部、园长的领导下,学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领导们群策群力,算好每一笔账、花好每一分钱、开源节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园是一个由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本年的收入预算总额合计为79.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9.75万元,占100%. 年初结转结余0元。
2017年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预算支出合计7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上级安排的各项教育事业的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
项目支出,是用于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方面。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57.9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7.99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其他教育支出0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各部门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的职工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