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
(参考版本)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8年,经济发展迈入新常态。新常态充满新挑战,我们将直面挑战、抢抓机遇、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实现在新一轮发展大比拼中有所作为。
2018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全年同比增长9.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2%。围绕上述工作目标,必须坚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抓住项目发展机遇,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强化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成人民满意政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北镇内设职能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立的2个直属事业机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区业务主管部门派驻镇事业机构7个: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兽防兽医站、交管站、中学、小学、幼儿园。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江北镇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3888.73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56.48万元,下降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项目补助下降。
江北镇2018年支出预算388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9.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3万元,农林水支出6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江北镇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安排3888.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32.73万元,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职工工资福利、会议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老龄事务、低保、五保等民生事业支出。
项目支出3056万元,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以及节能环保、安全、文化支出等方面。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安全的日常安全事务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推广服务。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文化宣传,报刊订阅,廉政文化演出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61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如:机关行政退休人的退休金、义务兵优待金、自然灾害救助、低保、五保、老龄事务支出等。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4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职工体检、医疗保险等医疗卫生和计生事务。
(七)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支出,如河流整治、日常卫生费等。
(八)城乡社区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及维护社区基本公共设施,维持社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扶贫事务、村委会日常支出等。
(十)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设施建设等。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66.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来函接待及招商引资。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处置一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安全维稳、应急、防汛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江北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江北镇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30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万元、咨询费5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50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劳务费78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江北镇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图书室设备等。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江北镇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江北镇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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