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通滩镇宜定片区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学生的教育,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我校是一所实施中小学教育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的办学宗旨是为宜定片区的学生服好务,为他们将来走入社会奠定好基础。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依据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财经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收费规定,严守财务纪律,开源节流,做到财务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财务公开化,打足收入,压缩支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面提升本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机构分设校长办公室1个,人员1名:书记办公室1个,人员1名;副校长办公室3个,人员3名;后勤办公室1个,人员4名;教科室2个,人员6名;德育办公室1个,人员1名;安办办公室1个,人员1名;人事办公室1个,人员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16.361628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加203.75万元,增长2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调高基数等,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9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2018年支出预算1116.361628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加203.75万元,增长2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调高基数等,其中:人员支出1058.4856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645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3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116.361628万元,是用于在职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是用于 0方面。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828.5773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666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退休人员活动费方面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79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1.23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变动主要原因是0。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主要包括0内容,其目的主要是0。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变动主要原因是0。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0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0万元。主要包括:…..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宜定学校)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