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中心幼儿园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1:
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中心幼儿园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江北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本年度,江北镇中心幼儿园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教育方针,以《纲要》和《指南》为指导,促进幼儿健康、和谐的发展。本园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得到了江北镇家长及社会的认可,在大家的团结与努力下力求引领着江北镇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北幼儿园属于下属二级单位。现有在职教师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江北幼儿园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0.16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江北幼儿园2019年支出预算100.16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人员支出97.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江北幼儿园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日常费用等方面。
项目支出,是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及基础建设方面。
江北幼儿园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76.98 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
(二)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江北幼儿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江北幼儿园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1万元、水费0.2万元、维修(护)费0.29万元、电费0.3元、工会经费0.42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0.16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江北幼儿园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江北幼儿园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车辆0辆。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江北幼儿园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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