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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为解决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建立的残疾人福利政策。享受对象为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2023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2024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2025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90元)

工作流程:

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到乡镇(街)申请→乡镇(街)初审→符合条件→区县残联审定。审定合格后,乡镇(街)进行公示。已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提出申请(受理地在申请材料收齐后)→推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户籍所在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也可以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全程在线提交申请。

时限要求:

1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审核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起发放补贴。

政策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泸市民发〔2016〕38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0830-2366936              江阳区民政局:0830-6333522

龙马潭区民政局:0830-2597803        纳溪区民政局:0830-4217356

泸县民政局:0830-8192922            合江县民政局:0830-5269843

叙永县民政局:0830-6228029          古蔺县民政局:0830-720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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