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
内容简介:
泸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主要是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自主创业、用人单位超额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和带动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农村残疾人现代农业、残疾人自身技能提升等五个项目实施扶持。
1.自主创业项目:由残疾人本人创办,领取泸州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达到相关要求给予不超过15000元的补助;
2.农村残疾人现代农业项目:由残疾人本人创办,符合相关要求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000元的从业扶持资金;
3.残疾人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残疾人,个人出资参加与技术职称相关的业务培训并取得更高的技术职称者,可享受直补个人不超过5000元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培训经费给予补贴;
4.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项目:①残疾职工社保补贴:由残疾人本人创办的在泸创业实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本人及家属除外)达到相关要求,每年按单位已缴纳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实际缴纳额的50%给予补贴;②超额安置残疾人的企业补贴:超过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在泸所有企业达到相关要求按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1人的则不予补助;
5.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就业补贴项目。对市残联批准命名的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按一定条件每年给予30000-90000元的扶持。
工作流程:
1.到人到户扶持资金的办理程序:残疾人自主创业、现代农业、技能提升项目经残疾人个人通过“阳光审批”系统“线上+线下”申报、提交资料→乡镇、区县残联、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核实创业残疾人的创业规模、投入资金及入户调查等→市残联审核确认→公示,最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助残疾人手中;
2.补贴单位、基地的办理程序:①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和企业向经营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县、区残联和财政局相关人员审核→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残联审定→在《泸州市残联网站》公示7日→市残联和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②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就业补贴项目:有关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向经营所在地县(区)残联和财政局申请→县(区)残联和财政局对申报机构创建基地进行审核→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残联审定→在《泸州市残联网站》公示7日→市残联和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时限要求:
1月1日至4月30日前完成乡镇级(街道)申报。资格申请到发放周期6个月。
政策来源: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泸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残〔2018〕144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残联:0830-3110270
江阳区残联:0830-3123530
龙马潭区残联:0830-2522237
纳溪区残联:0830-4280601
泸县残联:0830-8197423
合江县残联:0830-5269785
叙永县残联:0830-6244823
古蔺县残联:0830-338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