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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定义:对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内农机具给予补贴。

享受人群: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享受条件/申报条件:购置了补贴范围内农机具且未享受中央等其他项目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1.中央财政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每年由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测算,2023年第一批补贴机具公示种类范围为21大类42个小类114个品目,补贴标准42—150000元。2.市县实行累加补贴。市级财政对3个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内农机具的购机户匹配中央补贴金额的10%,区县累加补贴标准由区县自定。可通过网址http://202.61.89.161:12021/,查询补贴产品、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工作流程:

自主购机→向乡镇购机补贴办理点申报受理(2个工作日)→乡镇核查核实(13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复核后兑付补贴资金(15个工作日)。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轨道运输机等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办理补贴。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再申请补贴。

时限要求:

35个工作日内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购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对公账户发放。

政策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市府发〔2020〕8号),《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农函〔2021〕202号)等文件。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830-3772128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0830-3123630

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0830-252223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0830-4250035

泸县农业农村局:0830-8193243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0830-5264959

叙永县农业农村局:0830-6222628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0830-71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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