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内容简介:
补贴对象:稻谷实际种植者,包括流转土地的业主、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补贴范围: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市、县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原则上用于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
补贴金额:各户数补贴资金=(全区县总下达资金/全区县核定应补贴面积)×每户应补贴面积。
工作流程:
县区下达当年开展工作的通知→社、村、街镇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逐级审核上报补贴面积并公示→县区级农业部门汇总补贴面积,财政测算补贴标准→以村、镇为责任主体开展资金公示→形成正式的补贴资金分户发放表→补贴数据导入“一卡通”发放系统→财政打款到相关银行并发放到农户社保卡。
时限要求:
按照当年省厅文件要求执行。
政策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830-2865172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0830-3123646
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0830-252223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0830-4217020
泸县农业农村局:0830-8183032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0830-5267876
叙永县农业农村局:0830-6225906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0830-720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