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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项目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给予审核通过的家庭农场项目予以补助。家庭农场申报类型包括培育工程、示范工程和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程。培育工程,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个,且家庭农场配套自筹资金。其中,国贫县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其他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示范工程(一类),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个,且家庭农场须配套自筹资金。其中,国贫县家庭农场自筹资金比例由项目县(市、区)自行确定,其他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示范工程(二类),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个,且家庭农场须配套自筹资金。其中,国贫县家庭农场自筹资金比例由项目县(市、区)自行确定,其他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程。围绕示范县创建目标,在一定范围内可灵活设定项目支持标准,灵活分配培育工程和示范工程数量。(目前还没有明确具体奖补方案,只能按照每年家庭农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案执行)。

工作流程:

每年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下达任务→由县农业农村局对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进行选择合适的发展项目→向省厅进行申报→待省厅审核确定后→家庭农场开始实施项目→并随时接收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检查→并按程序在系统中填报项目实施进展→省厅根据项目进展逐步进行补贴→项目完成后→由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

时限要求:

根据每年省厅相关工作通知开展,一般是每年12月中旬。

政策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家庭农场重点工作的通知》(〔2021〕486号)等文件。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830-3191189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0830-2733951

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0830-250626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0830-4211465

泸县农业农村局:0830-8190695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0830-5252699

叙永县农业农村局:0830-6228164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0830-75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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