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内容简介:
生态护林员是指在中西部22个省,由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的人员。
工作流程:
(一)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二)申报。脱贫人口自愿通过村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两委;(四)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五)聘用。公示期满,经县级林业、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六)资格变更。生态护林员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同时,按程序及时补聘。由乡镇人民政府提供资格变更函,县级审核。(以上流程通过泸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审批)(七)发放劳务报酬。每月乡镇上传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
时限要求:
按月发放、无期限限制
政策来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林业竹业局:0830-3156952
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0-5260308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0-7101418
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0830-622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