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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创业培训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培训机构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川籍“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五类”人员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就业和未就业)、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为其免费提供培训以加强技能水平。待培训合格达到资金拨付要求后,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最后由人社部门审核发放。返乡创业培训补贴按1000元/人标准执行(按照泸市人社办〔2021〕87号文件要求,2021年10月18日后标准调整为800元/人)。

工作流程:

(一)申报。人社部门确定承训机构后,培训机构向所审批的人社部门申报。

(二)训前备案。承训机构在培训项目经许可后,于开班10个工作日前,向所审批的人社部门上报培训开班申请,并附培训方案、培训课程安排、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安全承诺书、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等资料。

(三)培训补贴申报。

(四)补贴公示。

(五)审核发放。人社部门按规定经过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划拨至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

时限要求:

1.开班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

2.补贴申报:6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补贴发放环节)。

政策来源: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0〕38号)、关于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1〕87号)等文件。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3709536         江阳区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3751547

龙马潭区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2522546   纳溪区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6359163

泸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8897951       合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5213698

叙永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6227045     古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30-70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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