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资金
内容简介:
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元/人)。享受人群为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指以毕业证落款时间起计算,毕业1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工作流程:
申请者向就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社会保障卡账户
时限要求:
6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含支付环节)。
政策来源:
《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等文件。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830-3197154:0830-3111132
江阳区人社局:0830-3100165
龙马潭区人社局:0830-2998291
纳溪区人社局:0830-4216601
泸县人社局:0830-8189640
合江县人社局:0830-5265476
古蔺县人社局:0830-7203606
叙永县人社局:0830-622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