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内容简介:
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自主创业或合伙组织起来创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创业者,经本人自愿申请,村(社区)、镇街、区县三级审批,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享受人群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脱贫人口)。
工作流程:
创业者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印证材料→村(社区)、镇街逐级审核→区县就业局复审→创业担保贷款联合工作组联合会审→经会审符合条件的组织放贷并贴息。
时限要求:
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原则上应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原则上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
政策来源:
《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3号)、《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关于做好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财政金融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3〕21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830-3197154;0830- 3192421
江阳区人社局:0830-3125880
龙马潭区人社局:0830-2597217
纳溪区人社局:0830-4127331
泸县人社局:0830-8181655
合江县人社局:0830-5265476
古蔺县人社局:0830- 7771651
叙永县人社局:0830-622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