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
内容简介:
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对职业技能鉴定费按实进行补贴。
工作流程:
申请人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的不提供)及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公示无异议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培训单位等帐户。
时限要求: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公示后报财务进行资金发放。
政策来源: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0〕38号)。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830-3122275
江阳区人社局:0830-3125880
龙马潭区人社局:0830-2507336
纳溪区人社局:0830-4127523
泸县人社局:0830-8183771
合江县人社局:0830-5213698
古蔺县人社局:0830-7771651
叙永县人社局:0830-622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