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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以下简称“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的专注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的公益项目。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于2005年、2006年分别设立了救助白血病儿童的“小天使基金”、救助先心病儿童的“天使阳光基金”,因救助模式规范,社会影响力广泛,于2009年获财政部支持,将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范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财政部批复支持,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的专注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的公益项目。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资助

项目资助对象为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 (以下简称“先心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 . 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 . 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6.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并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每名患儿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除补充资助外,每名申请本项目的先心病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

7.已通过评审获得受助资格的患儿,如属于以下情况的须终止资助:

(1)未产生先心病手术费用且在资助款拨付前已去世的;

(2)评审前核实患儿近况时,其监护人隐瞒已完成心脏手术情况的;

(3)入院检查后,病情自动愈合或不满足手术指征的;

(4)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综合报销后,医疗费自付金额未达到最低资助标准的;

(5)未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手术的;

(6)提交回执资料时间超出资助告知书有效期的。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

项目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0-18周岁白血病儿童。

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或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除造血干细胞移植补充资助外,每名申请本项目的白血病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

4.患儿在获得该项目资助资金前去世或痊愈,则终止资助。

工作流程:

1.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资助申请表或到江阳区红十字会领取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填写完成向江阳区红十字会提交完整资料进行审核。

3.各级红十字会逐级审核申报资料。

4.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通过后公示,发放《告知书》。

5.先心病救助需在《告知书》下发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术,再提交回执资料,白血病救助在《告知书》下发后提交回执资料。

6.回执资料提交后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终审成功,资助款项划拨省红十字会,向受助人拨付资助款项。

7.进行回访。

时限要求:

患病儿童监护人完成申请资料收集后,由江阳区红十字会初审并逐级上报审核。初审资料随到随审,终审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暂停、变更、终止等事项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确定逐级往下通知。

政策来源: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江阳区红十字会 0830-312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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