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爱心便当”补贴
内容简介:
具有泸州市江阳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新办证残疾学生春期以每年6月15日、秋期以次年1月15日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就读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生、中学生(教育阶段以学籍为准,含特校就读、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学生)可以申请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每学期。
工作流程:
本人(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受理申请(或通过下载“天府救助通”手机 APP 在网上申报)→乡镇(街道)残联在“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初审→乡镇(街道)残联公示→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区残联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由监护人春期于当年6月15日前、秋期于次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镇街教管中心提出申请。
政策来源:
《泸州市江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残疾学生“爱心便当”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江区残〔2021〕2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江阳区残联:0830-310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