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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具有泸州市江阳区户籍的0—14 周岁(含 14 周岁)残疾儿童,需持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且经专业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补助标准为: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不超过1.8万元;儿童康复手术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人工耳蜗(产品、零配件等)不超过6万元/人。

工作流程:

第一种在泸州市范围内的定点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申请流程:本人或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核→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康复→区残联对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康复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第二种在泸州市外定点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申请流程:申请流程本人或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核→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康复→儿童需完成康复后向乡镇(街道)残联提供相关康复档案,乡镇(街道)残联在“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初审、公示,区残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政策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9〕1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江阳区残联:0830-31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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