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内容简介:
具有泸州市江阳区户籍的0—14 周岁(含 14 周岁)残疾儿童,需持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且经专业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补助标准为: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不超过1.8万元;儿童康复手术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人工耳蜗(产品、零配件等)不超过6万元/人。
工作流程:
第一种在泸州市范围内的定点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申请流程:本人或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核→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康复→区残联对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康复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第二种在泸州市外定点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申请流程:申请流程本人或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核→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康复→儿童需完成康复后向乡镇(街道)残联提供相关康复档案,乡镇(街道)残联在“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初审、公示,区残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政策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9〕1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江阳区残联:0830-310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