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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凡持有我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孤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行按需申请,自获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到期自动失效。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家庭成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县级及以上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产业发展等相应救助帮扶,以及其他必要的帮扶措施。

工作流程:

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后核实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公示→作出审核确认。

时限要求:

接受群众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程序。

政策来源:

《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川民规〔2022〕2号)《泸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泸市民发〔2022〕95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0830-3192352

江阳区民政局:0830-6333522

龙马潭区民政局:0830-2597803

纳溪区民政局:0830-4217156

泸县民政局:0830-8183069

合江县民政局:0830-5269843

叙永县民政局:0830-6229081

古蔺县民政局:0830-7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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