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内容简介: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自愿求助,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
工作流程:
本人向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救助管理机构提供接待服务→在站服务(包括生活服务、寻亲服务、医疗服务等)→离站服务→终止救助。
时限要求:
救助管理机构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
政策来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救助管理站:0830-2509287
泸县救助中心:0830-8183567
叙永县救助管理站:0830-6234266
古蔺县救助管理站:0830-772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