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政策
内容简介:
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一律免费。
工作流程:
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在乘坐公交车时,只需出示相关证件,经公交车司乘人员查验属实后,便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时限要求:
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即可乘车,无需办理。
政策来源:
《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泸州市军人军属优待工作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3〕1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0830-12328
市公交集团:0830-317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