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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在四川省户籍人口中,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暨2015年12月31日以前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进行奖励,标准为120元/户/年。

工作流程:

个人向户籍地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公示→区县复审→逐级上报→各级匹配资金→发放奖励金(对已享受对象每年年审)。

时限要求:

常年申报受理和集中申报受理相结合(分片区集中或分时段集中,可由所在乡(镇、街道)自定),预约补漏、年终清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于每年12月底前打卡发放。

政策来源: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830-3115405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0830-3123575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0830-2527316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0830-4281326

泸县卫生健康局:0830-8191346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0830-5263037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0830-6228018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0830-722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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