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内容简介:
在四川省户籍人口中,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暨2015年12月31日以前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进行奖励,标准为120元/户/年。
工作流程:
个人向户籍地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公示→区县复审→逐级上报→各级匹配资金→发放奖励金(对已享受对象每年年审)。
时限要求:
常年申报受理和集中申报受理相结合(分片区集中或分时段集中,可由所在乡(镇、街道)自定),预约补漏、年终清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于每年12月底前打卡发放。
政策来源: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830-3115405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0830-3123575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0830-2527316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0830-4281326
泸县卫生健康局:0830-8191346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0830-5263037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0830-6228018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0830-722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