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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来源:区“民心守护”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简介:

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经评(鉴)定为C、D级危房的。四川省统筹中央财政下达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21年下半年补助到县标准为农村低收入群体2.5万元/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2万元/户,各区县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具体情况,确定分类分档到户的具体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当年省市县下达文件为准)。

工作流程:

村业务受理→村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区县级乡村振兴、民政、住建部门审批→竣工验收→“一卡通”兑付补助资金。

时限要求:

政策审批期(以省市县下达文件为准)内,村、镇、县级部门贯通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资料齐备现场即时受理,“一卡通”系统审批。

政策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1〕191号)等文件。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3197384

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3123548

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2522132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4280375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8808169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5225068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6641127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722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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