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丽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经核实、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通过政策激励、组织引导、行政推动等措施,重点围绕蔬菜、高粱、水果等特色农业产业,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了以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目前,全区共发展种养大户135户、家庭农场入库管理93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29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1家,村集体经济组织90个。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
2020年以来,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形成了一套可行的做法和经验。为探索形成更加完善的职业农民制度体系,为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提供养老保险、生产扶持、金融支持等6项扶持政策,力争再通过三年深化试点,培养1000名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化农民,已累计明确扶持资金1000余万元。
(二)创新农业科技服务。
与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及省农科院等高等科研院所合作,成立泸州市江阳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重点围绕果树蔬菜育苗、栽培等领域开展科技服务,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目前,已累计服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40家,直接或间接带动科技示范户200余户。
(三)落实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1.建设“分水蔬式生活农旅公园”。在分水岭镇董允坝村、大南山村、青峰村和黄舣镇王河村、清凉寺村、联合村重点发展蔬菜、稻菜、制种产业和农业科技创新转化、农商文旅体融合项目,重点打造分水岭“蔬式生活农旅公园”。
2.建设通滩“凤龙溪谷农旅公园”。在通滩镇凤龙村、上湾村、新学村和开丰村重点发展高粱+大豆+蔬菜,高粱+蔬菜,高粱+油菜产业和农商文旅体融合项目。
3.建设丹林“百年梨雪民宿庄园”。在丹林镇梨花村重点发展梨树,形成面积达到4000亩左右花海景观。建设“百年梨雪民宿庄园”农商文旅体融合项目。
4.建设“江阳区锦绣沱江生态旅游度假区”。沿沱江骑游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况场街道大地村、福利村重点发展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项目。
(四)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区坚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探索出盘活资产、发展优势产业等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初见成效。
1.盘活集体资产增收。通过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盘活资产资源,发挥集体资产效益,实现保值增值。如石岭村对闲置的村集体资产进行整合,盘活资源,发展成为农贸市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04万元。通滩镇长河社区通过租用邻村产粮大县项目改造后的农田300余亩,引入永洪水产养殖公司合作养鱼。公司每年支付农田租金24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34万元。
2.探索发展优势产业。丹林镇梨花村以“产业兴旺”为发展目标,结合本地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三梨产业”。树立品牌意识,以品质促品牌发展,着力提升瓢梨酒的泡制力度和进度,提高瓢梨酒自身品质,实现每年泡制一万斤以上,产值100万元以上,纯收入30万左右。
(五)建立激励扶持体系。
一是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行为。依托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对土地流转实行规范管理,畅通土地流转渠道,实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间土地供求信息的有效对接。截至目前,全区流转土地总面积近10万亩,占农村耕地的23%。二是强化农业保险扶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按规定每年给予不低于20%的一次性保费扶持补贴。三是奖励示范评优。组织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我区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场7家、示范社2家、龙头企业3家。
三、下一步打算
(一)建立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指引》要求规范办社,完善四川省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信息录入;二是建立“三会”(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并切实运行,逐步规范合作社内部核算制度,使合作社质量得到较大的提升。
(二)建立区“家庭农场联盟”。一是指导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二是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标准化应用,引导家庭农场建立生产资料购买、农事操作、农产品销售及财务收支记录管理台账,切实提升家庭农场规范运营水平。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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