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
曹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低洒水车喷水强度,避免人行道尘渣飞扬的建议》(第86号建议)收悉,经核实、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已安排作业单位加强对洒水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的教育培训,提醒驾驶员在道路狭窄、行人较多的路段,关闭洒水功能,及时避让行人;适时调整洒水作业时段,尽量避开早晚高峰时段进行洒水作业。下一步,我区还将逐步更换新能源洒水作业车,优化车辆智能化作业,提升车辆自动调整喷洒强度等功能,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对环卫作业的需要。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洒水降尘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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